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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云南省事业单位613专项教师考试考生须知及注意事项

云南华图教育 | 2020-06-10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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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云南省613事业单位专项教师及医疗招聘准考证打印入口

  考生须知

  一、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秩序或干扰其他考生考试。

  二、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必要检查。

  三、考生应积极配合监考员做好安检工作,通过安检的考生才能进入考场考试。

  四、考生需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答题所用的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考场内考生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金属制品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不得携带包括手表在内的计时工具进入考场。

  五、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身份证和准考证放在桌子上以便核验。领到试卷和答题卡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清楚、准确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考场、座号等。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开考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禁止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擅自离开考场;考生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试违规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进行云南健康申报,提前打印并出示健康码,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应做好自我防护,在考前一周至面试结束后期间内,应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区,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导致健康码异常等情况。

  二、以下人员持相关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个月内有湖北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 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请诚信应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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