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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南省公安厅(含云南警官学院)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云南省公安厅网站 | 2023-06-14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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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23年云南省省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和公开遴选后续工作安排,现将云南省公安厅(含云南警官学院)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6月19日 下午3:00

  2.地点:云南警官学院2号楼阶梯教室102(昆明市五华区教场北路249号,从2号门进入)

  (二)资格复审范围

  参加2023年省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报考云南省公安厅、云南警官学院且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详见附件),按3:1的比例末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如同一职位出现主动放弃人员,则相应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员确定面试人员;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三)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原件:笔试准考证(两份,提交一份);《2023年云南省省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本人居民身份证(同时提供复印件);遴选职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登陆学信网验证学历学位并打印);报考云南省公安厅分析研判职位的需提供县级公安机关党委或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出具的目前在情报相关岗位工作且从事情报相关工作3年以上证明。

  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在6月19日18:00前未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一)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6月20日 上午9:00以前考生须到场

  2.地点:云南警官学院教学科技大楼(昆明市五华区教场北路249号,从2号门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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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后续遴选程序。

  (三)有关要求

  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加盖资格复审合格章的笔试准考证原件,不得穿着具有身份、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上午9:00以后考点实行封闭管理,所有考生不得进场,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的取消面试资格。

  本次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三、重要提示

  (一)遴选工作有关信息通过云南省公安厅互联网官方网站(gonganting.yn.gov.cn)“招录招聘”专栏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或未及时查看信息造成的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等后续遴选工作以云南省公安厅互联网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或云南省公安厅政治部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将于测试结束2日内,在云南省公安厅互联网官方网站(gonganting.yn.gov.cn)“招录招聘”专栏公布。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当天应当服从指挥安排,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人事考试纪律或遴选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根据《2023年云南省省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对公开遴选拟任职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未尽事宜由云南省公安厅政治部负责解释。

  省公安厅政治部咨询电话:0871-63052682、63052659

  附件: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云南省公安厅

  2023年6月13日

  来源:http://gonganting.yn.gov.cn/Pages_2439_858438.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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