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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云南事业单位联考职测法律常识考点(A类)之民法

云南华图 | 2023-11-23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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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常识——民法

  1. 思维导图

  2. 民法典重要考点

  (1)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2)加强对建筑物业主权利的保护;适当降低业主作出决议的门槛,明确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属于业主共有

  《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民法典》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3)增加规定居住权

  《民法典》规定:“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

  (4)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归国家所有

  《民法典》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5)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民法典》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6)增加规定房屋承租人具有优先承租权

  《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7)客运合同对“旅客霸座”“抢方向盘”等问题作出回应

  《民法典》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

  (8)规定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或者继承

  《民法典》规定:“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或者继承。”

  (9)明确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救济方式

  《民法典》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民法典》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10)增加离婚冷静期规定

  《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11)离婚财产分割增加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12)完善代位继承制度,即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可以代位继承

  《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13)增加打印、录像等新的遗嘱形式

  《民法典》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14)修改遗嘱效力规则,删除继承法关于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

  《民法典》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删除了现行继承法关于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切实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15)确立“自甘风险”规则

  《民法典》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16)完善公平责任规则

  《民法典》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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