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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河口县人民法院关于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的公告(2人)

河口县人民法院 | 2023-12-06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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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适应新形势下审判执行工作需要,促进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发展,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聘用制书记员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人民法院工作。

  (二)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法律专业或通过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优先。

  (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五)身体健康。

  (六)有较好的语言文字组织和表达能力。

  四、招聘程序

  (一)考试

  采取笔试、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面试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各占30%,面试占40%,按1:3比例取笔试、计算机技能操作测试综合成绩前6名进入面试。若出现放弃情形,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人数进行等额或差额面试。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的内容、由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政审考察

  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三)聘用

  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由河口东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聘用,并派遣到河口法院从事司法辅助工作。

  五、福利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试用一个月,试用期生活补助1500元/月,试用期满后与河口东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河口法院工作,工资待遇4万元/年(含五险),享受与其他聘用人员同等待遇。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6日至12月8日

  (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河口县人民法院政治部(410室)

  (三)考试时间:12月11日上午在河口县人民法院五楼会议室进行笔试、计算机技能测试,12月12日上午在河口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进行面试。

  (四)报名须知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退伍军另持《退伍证》,有驾驶证、通过法律资格考试者相关证照复印件,两张1寸免冠照片,填写《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辅警、书记员报名表》到河口县人民法院政治部(404室)报名。

  七、其他事宜

  (一)本次考试不限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四)本次招聘考试后,在下次招聘考试前,如聘用制书记员出现空缺,按照用人单位与考生双向自愿原则,在本次参与考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聘用。

  八、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盘老师:13769352275 何老师:18087311988

  办公室联系电话:0873-3428136

  联系地址:河口县人民法院(河口县槟榔路38号)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6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bXKlJ2bVUxQvzPo1iP1i8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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