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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云南省楚雄州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37人)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 2021-07-13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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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年云南省楚雄州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计划表》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云南省检察机关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2021年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7名,考试工作委托前锦网络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以下简称“前程无忧”)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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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掌握速记、计算机操作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4.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历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日;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体详见附件《2021年云南省楚雄州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计划表》,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岗位的具体招聘计划和条件详见附件《2021年云南省楚雄州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计划表》。

  (二)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

  2021年 7月12日至2021年7月18日17:00止。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前程无忧网昆明频道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流程

  (1)登录

  前程无忧网昆明频道

  (2)选择岗位

  进入前程无忧昆明频道“2021年云南省楚雄州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页面(https://jinshuju.net/f/MtDo9S),选择报考岗位。

  (3)填写简历

  根据页面提示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和附件上传,信息一经提交不能修改,应聘人员应慎重仔细填报。

  (4)资格审核

  由前程无忧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不实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5)准考证打印

  由前程无忧发送准考证至资格审核通过者的邮箱,由应聘人员自行打印并妥善保管。

  4.注意事项:

  (1)每名人员每人只能申请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报考信息一经确认,不再允许修改。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等,造成后续过程出现问题的(无法通过资格审核、无法进入考场等),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信息填报不真实或出现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时,均取消聘用资格。发现以上两种情形,已办理聘用手续的,按规定解聘。以上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资格审核合格的,发放《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各环节考试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妥善保存。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法律常识、时事政治、检察业务等内容,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准考证标明的时间、考点自行前往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2021年7月25日(星期日)上午。

  3.笔试地点:以具体通知地点为准。

  4.考生须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和笔试考试用品(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参加笔试。考场分布将提前1天公布,请参加考试的人员提前熟悉考场和前往路线。

  5.笔试分数在前程无忧网昆明频道和楚雄州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适时公布。

  (二)岗位技能测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进入岗位技能测试。公示笔试成绩的同时,公布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员名单;

  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如出现该岗位无人递补或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可差额或等额进行岗位技能测试。

  2.岗位技能测试以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文字录入,包括听打、看打等内容。成绩按百分制计,占综合成绩的30%。

  3.测试时间:2021年8月1日(星期日)。

  4.测试地点:以具体通知地点为准。

  5.技能测试分数在前程无忧网昆明频道和楚雄州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适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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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试

  1.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之和,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空缺的名额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如出现该岗位无人递补或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可进行差额或等额面试。

  2.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等能力,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3.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4.面试时间:2021年8月7日(星期六)。

  5.面试地点:以具体通知地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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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照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现相同成绩,依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和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申请一次复检,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

  体检、复检等费用由个人承担。

  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按照综合成绩排序,结合体检和考察情况,由招聘单位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待遇和保障

  聘用制书记员待遇和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等执行。

  七、注意事项

  (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参加本次聘用考试各环节时,须自备口罩并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云南健康码”,招聘所有环节均须持健康码进场。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考试;“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非境外入滇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可在解除14天隔离观察后,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二)本次聘用制书记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三)楚雄州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前锦网络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官方网站(前程无忧)为此次招聘考试相关信息发布的正式渠道,请考生留意相关通知。招聘期间请注意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通讯未达或联络不上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五)楚雄州人民检察院保留对本次招聘的最终解释权。

  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举报监督电话:0878—3379852。

  (六)咨询电话:第三方招聘机构李老师0871-68010700转847。

  附件:《2021年云南省楚雄州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计划表》

  楚雄州人民检察院

  2021年7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www.chuxiong.jcy.gov.cn/tzgg/202107/t20210712_33099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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