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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云南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镇雄县分中心招聘公告(1人)

镇雄新闻网 | 2022-04-29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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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的通知》(昭人社通〔2015〕85号)要求,为充实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镇雄县分中心(以下简称“镇雄分中心”)业务服务岗位,经市公积金中心同意,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好,爱岗敬业,无不良记录。

  (二)具有昭通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以下六类就业困难人员:

  1、40、50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处于失业状态的困难残疾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5、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6、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岗位设置及工作安排

  此次招聘设公益岗位1个,主要从事住房公积金业务综合服务工作。

  三、待遇及管理规定

  (一)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享受政府公益性岗位补贴及其它。

  (二)由镇雄县分中心与所聘用人员签订用工协议,报镇雄县就业局审核备案,按照《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的通知》(昭人社通〔2015〕85号)规定,实行公益性岗位人员动态管理及退出机制。

  四、用工期限

  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一年期用工协议,一年协议期满后,经与所使用人员双方协商一致,报市公积金中心研究同意,续签用工协议。

  公益性岗位使用期最长不超过三年。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4月27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将报名所需资料扫描(报名表用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zx_zfgjj@163.com(文件命名:姓名+公益岗+住房公积金,不以此形式命名发送的不予资格审查)。

  3.所需材料

  (1)40、50人员:《就业状况承诺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

  (2)残疾人员:残疾证明材料(持有残疾证需附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

  (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低保证明材料或领取低保存折复印件(低保对象不是本人的需复印低保对象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就业状况承诺书》原件、《就业创业证》原件、个人简历。

  (5)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建档立卡户证明材料(由县、乡镇、或村社区政府部门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就业创业证》原件、个人简历。

  (6)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个人简历。

  (7)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电子版),详见附件。

  (8)录制一分钟自我介绍小视频。

  (9)所有可用作证明的其他自荐材料。

  (二)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三)组织面试。根据资格审核后的人员情况,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使用人员1名。

  (四)政审。镇雄分中心对拟使用人员进行政审。

  (五)公示。镇雄分中心对政审合格的拟使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公积金中心审查。

  (六)体检。组织对拟使用人员进行健康体检,费用由拟使用人员自行承担。

  (七)签订用工协议。体检合格后,镇雄分中心与所使用人员签订全日制用工协议,报镇雄县就业局审核备案。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870—3120858

  0870—3132569

  联 系 人:宋老师

  附件: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镇雄分中心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镇雄分中心

  2022年4月20日

  原文标题: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镇雄县分中心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镇雄新闻网

  文章来源:http://www.ynzxnews.cn/article/show-3515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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