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云南省公务员转任办法(试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德宏州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统一组织开展2022年州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州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详见《2022年德宏州州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全州县(市)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2.全州县(市)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工作人员。
3.州级机关设在县(市)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派出机构等)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的工作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8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乡镇司法所、派出所、自然资源所、市场监管所不在此列)。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应当在所报考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报名。
(7)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原不具有公务员身份通过换届选举进入乡镇领导班子的人员,任期未满一届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回避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由遴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县(市)委组织部对资格条件、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工作作风等进行把关,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遴选职位,不得多报或重报,报名人员认真对照《职位表》(附件1)要求,如实填写《2022年德宏州州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签订《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报名表和报考诚信承诺书样本可从德宏党建网(www.dhdjw.net)下载。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5日上午8:30至8月10日下午17:00期间,逾期不再受理任何报名。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箱报名方式,由报考人员将报名相关材料扫描成PDF文档,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至遴选机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遴选单位及职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
(1)州委办:芒市芒罕路2号,联系电话:0692-3990028,邮箱:dhzwbrsk@126.com。
(2)州纪委州监委:芒市阔时路66号,联系电话:0692-2105207,邮箱:dhjwzzb@163.com。
(3)州委政策研究室:芒市芒罕路2号,联系电话:0692-3990078,邮箱:dhzwzys@163.com。
(4)州委编办:芒市芒市大街107号,联系电话:0692-2121054,邮箱:dhzwbbzhk@163.com。
(5)州外事办公室:芒市勇罕街14-40号,联系电话:0692-2131578,邮箱:dhzwsb@126.com。
3.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2022年德宏州州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县(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在相应意见栏签署“经审核,同意报考”,并署名加盖公章。如报考人员有服务期限,需注明服务类型和期限。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等复印件,须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署名签字加盖公章。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电子版)。
(4)《报考诚信承诺书》,须本人签字按手印。
(5)其他遴选资格条件中有要求的,须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开具证明,并署名签字加盖公章。
4.资格审查。遴选机关在收到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并通过电话或发送邮件方式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的报名人员,各遴选机关不予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无论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公开遴选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5.报名调剂。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5:l,遴选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公开遴选职位,相应裁减遴选人数或职位,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若达不到开考比例,遴选机关急需补充工作力量的,报州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开考比例最低可放宽到3:1。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笔试
1.时间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待汇总报考情况,报州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判确定后,在德宏党建网(www.dhdjw.net)上进行公告。
2.打印准考证时间。由遴选机关按照笔试前发布的告知书通知考生做好相关准备,核查考生签订的疫情防控承诺书后,在笔试考试前3天将准考证发到考生邮箱,由考生自行进行彩打。
3.内容和形式。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测试》,时间180分钟,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政治理论和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100分。
4.公布成绩。在德宏党建网(www.dhdjw.net)公布笔试成绩。
5.相关要求。笔试当天报名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体要求详见笔试前发布的告知书)等参加笔试。
根据疫情变化情况,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和地点可能会进行调整,届时将通过德宏党建网(www.dhdjw.net)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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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
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按照3:1比例末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发布公告。在德宏党建网(www.dhdjw.net)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见公告。
3.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遴选机关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遴选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凡有关材料不齐、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4.内容和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列为考察、体检人选。
(三)综合成绩计算及公布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五、考察及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遴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一)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2: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的人员。按照2:1比例末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面试成绩仍相同的,一并进入考察和体检。
(二)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遴选机关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质,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同时了解遵纪守法、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规违纪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三)体检
体检由遴选机关指定体检机构并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考察、体检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可进行递补,按遴选职位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两批次后仍无合格者,不再进行递补。
六、确定人选和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遴选机关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报州委组织部审核后,在德宏党建网(www.dhdjw.net)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州委组织部、遴选机关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遴选机关在完成转任手续后一个月内确定遴选人员的职务、职级,确定时必须在本单位相应职数限额内进行,若遴选机关无相应的职数空缺,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在职数限额内按降低后的职务、职级确定并重新核定工资待遇。
八、重要提示
(一)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公告及其附件内容。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时,须核对联系电话(手机号码)是否真实、有效,以便遴选机关在资格审查及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无法与报名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次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执行,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在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请报名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敬请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3.报考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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