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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云南楚雄州民政局乡镇社工站社工招聘公告(12人)

楚雄州人才市场公众号 | 2022-11-09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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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推动我州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着力提升示范站专业水平和专业服务能力,经楚雄州民政局党组研究决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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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学历 年龄 专业及岗位要求 备注
1 禄丰市金山镇社会工作服务站 3 专科及 以上 45周岁 及以下 社会工作、社会学、人类学、民族学、心理学公共管理及相近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服务周期3年
2 姚安县前场镇社会工作服务站 3 专科及 以上 45周岁 及以下 社会工作、社会学、人类学、民族学、心理学公共管理及相近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服务周期3年
3 元谋县元马镇社会工作服务站 3 专科及 以上 45周岁 及以下 社会工作、社会学、人类学、民族学、心理学公共管理及相近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服务周期3年
4 武定县插甸镇社会工作服务站 3 专科及 以上 45周岁 及以下 社会工作、社会学、人类学、民族学、心理学公共管理及相近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服务周期3年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或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初级、中级、高级)。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楚雄州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后续事宜由用人单位进行公布。

  (一)报名

  1.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请报考者提前填好《楚雄州省级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站求职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并接受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注意事项:①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②报考者所填信息必须完整、真实、有效。③报考者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工作简历各1份,近期证件照2张。

  2.资格审核由用人单位楚雄州民政局负责。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4—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楚雄州民政局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科 ( 楚雄市鹿城镇鹿城东路281号州民政局二楼 )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社会工作知识。

  2.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达到2:1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报名人数开考。

  3.报名与笔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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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面试

  由州民政局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有人员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对应招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能力与专业业务素质能力等。

  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人数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顺序通知体检,按拟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排名在前的人员主动放弃,则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拟聘人员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及人事档案等情况进行考察。人事档案发现有涂改或弄虚作假、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近五年内存在刑事处罚和不良信用记录者,不予聘用,并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楚雄州民政局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1.聘用说明: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楚雄州民政局党组研究批准后,由县市民政局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期限为1年,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地所在县市民政局报到,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对暂未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必须在2年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证书,否则不得继续聘用,聘用期间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2.工资待遇:(1)基本工资: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工资2500元。试用期满根据《云南省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计算指南》进行考核发放,月工资为4000元(含单位及个人缴存的“五险一金”);(2)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每人每年5500元标准核定,按照《楚雄州民政局社工考核管理办法》在聘期结束前一次性考核发放。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笔试、面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工作全程严格执行当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及措施。

  (四)招聘工作相关事宜由楚雄州民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78—3016560。

  附件:1.楚雄州省级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站求职登记表

  2.楚雄州省级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点 公开招聘社工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


  原文标题:楚雄州民政局乡镇社工站社工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iQPBNnWhip08lSuKSCno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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