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工作发展需要,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警务辅助人员协助开展公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93年8月至2005年8月之间);
(四)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或因公牺牲民警子女、退役军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五)身高在1.68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不得低于4.8;
(六)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口吃、重听、纹身;
(七)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岗位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三)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六)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七)不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的;
(八)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岗位设置及人数需求
招聘岗位: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交警大队
招录人数:7名(男性)
岗位类型:勤务警务辅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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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待遇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3100元/月左右(含缴纳五险部分),试用期满后正式工资由基本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绩效考核工资、执勤岗位津贴、加班补贴、职务津贴和年终一次性奖金等构成,每月4100元左右(含缴纳五险部分)。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3年8月23日至2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三)报名地址:麒麟区西城街道鸡街新区发展用房15号,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交警大队内务办公室(电话:0874-3968599);
(四)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者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正面一寸白底彩色免冠近照2张,到场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六组织考试、体检及政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招聘人员报名截止后7日内公布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因招聘工作与本人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等相关内容。笔试满分为100分。
(二)体能测试
笔试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与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名单,达不到此比例的,等额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进行测试(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共3个项目),达标者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参与测试人员应当根据自己身体状况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试,因身体原因不能剧烈运动者,参加体能测试产生的不良后果自负。
(三)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与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此比例的,等额进行面试考察。面试成绩100分。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政审考察人员名单,对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名额按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七聘用
经考试、面试考察和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由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交警大队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并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在内设部门,开展岗前培训,对培训不合格或有其他不符合试用期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
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
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08月22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bDDL-CP4O03SrVVd92Dnj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