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11日: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笔试具体考试地点、考场安排等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
(二)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具体在“红河人才网”另行公告通知。
成绩公布后3天内接受考生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申请查疑)。
(三)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由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界定是否达到最低合格线的考生成绩包含笔试加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具体公布时间和有关要求在红河人才网另行公告通知。
(四)笔试加分
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办理程序:1.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填写《蒙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审核表》,由本人或委托人携带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审核表各一份)到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再受理,责任由考生自负。
2.加分情况届时在红河人才网公告。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的进一步核实。
(1)只笔试不面试的岗位,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2)笔试后需面试的岗位,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岗位招聘人数3倍比例范围内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3)免笔试需面试的岗位,报名通过网络资格审核并缴费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详阅《蒙自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问题解答》(附件3)。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根据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持相关证明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证件和相关材料、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和公告有关规定的,资格复审不合格,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后续招聘程序的资格。
资格复审时出现放弃或不合格人员的岗位,可从同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笔试后进行面试的岗位递补后出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情况的,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面试。
资格复审由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红河人才网”另行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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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面试
岗位是否面试具体看岗位信息表(附件1)。
面试工作由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蒙自市教育体育局和蒙自市卫生健康局配合。面试可采取答辩、专业提问、情景模拟、实际操作、跟班作业、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全市统一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
面试具体事宜以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具体时间和相关要求在“红河人才网”另行公告通知。
(七)成绩计算
(一)只笔试不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各笔试科目成绩之和+笔试加分。
(二)笔试后进行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百分制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其中:百分制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笔试加分)×1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分值+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分值);
(三)免笔试需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各笔试科目成绩之和、百分制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只笔试不面试的岗位,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得分确定排名先后,若成绩仍并列,需进行面试,按笔试后进行面试的岗位成绩计算方法计算综合成绩,确定排名先后;笔试后进行面试的岗位,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依照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若成绩仍并列,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得分确定排名先后;免笔试只进行面试的岗位,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加试后的面试成绩确定排名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