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西双版纳考点)报名公告
根据《云南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卫考办发〔2023〕1号)要求,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于2023年12月1—14日全面启动。考试定于2024年4月13、14、20、21日举行。为保证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顺利进行,现将西双版纳考点报名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所有考生均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可登录国家卫生人才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自行报名,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携带报名表及报名所需有效证件,到各指定的报名点进行资格现场审核,完成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西双版纳考点分设州直、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4个报名点。其中,州直医疗卫生单位、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到州卫生健康委宣传科教科(州直报名点)报名;各县(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含民营医疗机构)及计生服务机构的考生报名工作。
2023年参加考试的历史考生采取自动确认的方式报名(2023年未通过考生,违纪考生除外)。基本信息、报考考区、考点、报考专业、报考级别、教育情况、工作情况等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在提交报名信息后,系统会提示已自动确认,不用到现场提交相关材料。
历史考生填报的证件类型或证件编号如与上一年度(2023年)不一致,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至所在考点考试管理机构申请进行考试成绩的合并,如未按要求提出以上申请,将默认为自动放弃上一年度(2023年)考试成绩,无法进行两年成绩的滚动管理。
完成网上预报名的新报名考生于2023年12月2—15日期间,持系统打印的报名申请表及《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名需提交材料目录》(附件2)所需证明材料(包含原件和复印件)到辖区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
二、个人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4日。
三、西双版纳考点各报名点考生现场信息确认、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12月2-14日(具体时间由各报名点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详见附件1)。
五、请各位考生持续关注国家卫生人才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及微信公众号信息和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www.ynwsjkrc.cn),及时获取考试相关信息。
西双版纳考点咨询电话:0691-2125125
附件:
1.西双版纳考点各报名点联系人、联系方式及相关安排;
2.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需提交材料目录
附件1
西双版纳考点各报名点联系人、联系方式及相关安排
报名点 | 负责人 | 咨询联系电话 | 现场信息确认、 审核地点 | 现场信息确认、审核时间 | 接收考生报名范围 |
州直报名点 | 陈老师 李老师 | 0691-2125125 | 州卫健委宣传科教科 | 2023年 12月2—15日 | 州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 |
景洪市报名点 | 杨老师 盘老师 | 0691-2126705 | 景洪市老干部活动中心一楼,健康小屋办公室(观礼巷2号) | 2023年 12月6—14日 | 景洪市辖区(除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外)所有医疗卫生单位(含民营医疗机构)及计生服务机构 |
勐海县报名点 | 高老师 | 0691-5128199 | 勐海县卫生监督所 | 2023年 12月6—14日 | 勐海县辖区所有医疗卫生单位(含民营医疗机构)及计生服务机构 |
勐腊县报名点 | 依老师 鲁老师 | 0691-8121366 | 勐腊县卫生监督所 | 2023年 12月6—14日 | 勐腊县辖区所有医疗卫生单位(含民营医疗机构、磨憨试验区医疗卫生单位)及计生服务机构 |
附件2
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云南考区)历史考生报名需提交审核材料
类别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自动确认 | 1 | 2024年卫考报名,我省已经申请开通历史考生自动确认功能。 2023年未通过考生(违纪考生除外),基本信息、报考考区、考点、报考专业、报考级别、教育情况、工作情况等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在提交报名信息后,系统会提示已自动确认,不用到现场提交相关材料。 历史考生填报的证件类型或证件编号如与上一年度(2023年)不一致,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至所在考点考试管理机构申请进行考试成绩的合并,如未按要求提出以上申请,将默认为自动放弃上一年度(2023年)考试成绩,无法进行两年成绩的滚动管理。 |
注:
1.历史考生指上一年度参加考试并且报考专业与本年度报考专业相同;
2.具体确认操作手册请访问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考试评价”栏目查看。
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考初级(士)考生需提交审核材料
类别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报名表 | 1 | 经考生本人网上报名打印的《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原件一份(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
基本 材料 | 2 | 身份证(复印件) |
3 | 毕业证书(含本专业起始学历)(复印件) |
注:
1.各类证件、证书、成绩单原件须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一起报送至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原件审核完毕后退还考生本人;
2.网上报名采集的照片必须为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
3.考生报名提交材料请按本表样的类别、序号整理分类装订。
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考初级(师)考生需提交审核材料
类别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报名表 | 1 | 经考生本人网上报名打印的《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份(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
基本 材料 | 2 | 身份证(复印件) |
3 | 毕业证书(含本专业起始学历)(复印件) | |
资格证书 及聘书 | 4 | 初级(士)资格证书(复印件) |
5 | 报考护理专业类别的考生需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 | |
证明 材料 | 6 | 因工作原因变更岗位,改报专业的考生需提交单位出具的现从事工作岗位证明 |
7 | 已享受职称考试省级合格标准,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务人员,报考本专业上一级别考试,需由所在卫生院出具在岗证明,经县(市)、州(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 |
8 | 民营卫生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交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注:
1.各类证件、证书、成绩单原件须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一起报送至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原件审核完毕后退还考生本人;
2.网上报名采集的照片必须为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
3.考生报名提交材料请按本表样的类别、序号整理分类装订。
4.在计算任职年限时,从事医疗或护理等执业活动的,从执业注册时间算起;取得护士、药士或技士等职称,从取得相应资格时间算起。
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考中级考生需提交审核材料
类别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报名表 | 1 | 经考生本人网上报名打印的《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原件一份(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
基本 材料 | 2 | 身份证(复印件) |
3 | 毕业证书(含本专业起始学历)(复印件) | |
4 | 初级(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 |
资格 证书 及 聘书 | 5 | 凡报考专业代码为203以及368-373专业的人员,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 |
6 | 报考专业代码在301至365,392专业的考生需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医师注册证书,临床、口腔、中医类别的博士、硕士和提前报考的本科考生,需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 |
证明 材料 | 7 | 因工作原因变更岗位,改报专业的考生需提交单位出具的现从事工作岗位证明 |
8 | 已享受职称考试省级合格标准,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务人员,报考本专业上一级别考试,需由所在卫生院出具在岗证明,经县(市)、州(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 |
9 | 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提前一年报考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和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生,需提交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加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公章) | |
10 | 本科及以上学历、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全科医学专业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 | |
11 | 民营卫生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交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注:
1.各类证件、证书、成绩单原件须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一起报送至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原件审核完毕后退还考生本人;
2.网上报名采集的照片必须为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
3.考生报名提交材料请按本表样的类别、序号整理分类装订。
4.在计算任职年限时,从事医疗或护理等执业活动的,从执业注册时间算起;取得护士、药士或技士等职称,从取得相应资格时间算起。
文章来源:https://www.xsbn.gov.cn/wjw/57973.news.detail.dhtml?news_id=2905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