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中国藏学研究中心2024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4年2月8日17时前发送电子邮件至zyrenshichu@163.com进行面试确认,要求如下。
(一)邮件标题统一为“×××确认参加中国藏学研究中心2024年度××职位面试”,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名称、笔试总成绩、联系电话。
(二)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三)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月8日17时前传真至010-64937308或发送扫描件至zyrenshichu@163.com,并电话告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面试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将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zyrenshichu@163.com,邮件标题为“×××资格复审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三)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即将取得的证书,但需提供现阶段学生证)。
(四)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专题网站下载填写)须粘贴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五)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专题网站下载填写)须按身份类别经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盖章,暂时无法盖章的,可说明原因,先提供未盖章的表格,最迟于考察前提交盖章后的表格。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材料。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相关材料。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并于面试当天带到面试现场。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形式
面试将采取现场方式进行,类型为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时间
面试拟于2024年3月6日上午9:00开始,考生须于当日8:3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候考室签到完毕。截至面试当日上午8:30仍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请考生规划好行程安排。
(三)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为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科研楼,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131号。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察
(一)人选确定
面试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2: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拟于2024年3月7日上午由我单位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我单位承担。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被考察资格。
(三)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组织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录用人员。
七、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伪造涂改的,或考录过程中被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直接取消考录资格。
(二)考生须遵守考场规则,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若有舞弊行为,即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后尽快离开考场,不得逗留,不得泄露试题信息。
(三)近期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如有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参加面试、体检(复检)往返交通和住宿请自行安排。
联系电话:010-64937927 010-64937308
传真:010-64937308
欢迎各位考生参加我单位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并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中国藏学研究中心2024年度录用机关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中国藏学研究中心
2024年2月6日
来源:http://bm.scs.gov.cn/pp/gkweb/core/web/ui/business/article/articledetail.html?ArticleId=8a81f6d88cf2b29e018d7dd1791900b0&id=0000000062b7b2b60162bccf03930009&eid=0000000062b7b2b60162bccf480c000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