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招警

首页 > 社会招聘公告 > 招警

2024云南楚雄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招聘辅警公告(8人)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 2024-02-20 10:02

收藏

  一、岗位说明

  招聘岗位为楚雄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辅警,由楚雄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集中管理,统一食宿,按照训练有素、保障有力、快速反应的要求,实行24小时备勤制度,主要工作职责为在楚雄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协助民警开展社会面治安巡逻防控、警保卫、监察委留置看护等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辅助工作。招聘的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本次招聘:8名男性。

  工作地点:楚雄市公安局。

  二、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一)用工方式

  辅警实行劳务派遣制,由云南中正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根据需要派遣到楚雄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管理使用,试用期为1个月,合同期限初次为1年,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续签、变更或终止聘用合同。

  (二)待遇

  年人均财政保障6万元,试用期工资1840元/月,录用后应发工资4750元/月(含由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房公积金),免费提供食宿。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限云南省户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服从安排,自愿从事辅警工作,具有爱岗敬业、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3、年龄18-30周岁以下,未婚。

  4、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学历较高的优先聘用,具有摩托车驾驶证的优先聘用)。

  5、身心健康、相貌端正,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双眼裸视4.8以上、无色盲色弱,无口吃、无文身。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拟报名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革命烈士的配偶子女、革命伤残军人警察家属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政法专业毕业生、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道德败坏,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或职业道德的;

  4、曾因违反辅警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血亲有被判处刑罚三年以上或者正在服刑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或直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正在接受调查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前仔细阅读本公告,到报名地点后准确填写《报名表》并认真校对个人报名信息。已就业人员报名的,需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名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1.报名时间:2月19日-2月23日(8:3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楚雄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202办公室

  电话:0878-3202049 。

  3.报名须知。

  报名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体检表、政审表、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以及所具有的相关资质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张)、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到报名点报名。报名表到报名点领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4、楚雄市公安局现在职辅警报名,需征得所在部门领导同意审批后方可报名。

  5、报名人员到报名点领取报名表后,按照规定填写完毕后,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盖章后,交回报名点,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其他说明及要求

  本公告中的未尽事项由楚雄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78—3202049

  楚雄市公安局

  2024年2月19日

  来源:https://rsj.cxz.gov.cn/info/egovinfo/1074/xxgk_cont/11532300568802305C-/2024-0219001.htm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