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中央金融办、中央金融工委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和考察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入围面试的考生,请于2024年5月15日16: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将本人亲笔签名、粘贴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的《参加面试确认书》(见附件2)或者《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3)扫描件发送至zyjrbgwykl@163.com,邮件标题注明“XXX(考生姓名)确认(或放弃)参加中央金融办、中央金融工委2024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
已确认参加面试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将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三、心理测评
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均需通过网络在线方式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测评时间从5月13日开始,具体测评时间和方式将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通知,请随时关注并按要求及时完成。未完成心理素质测评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为2024年5月18日14:00至17:00,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6号。考生务必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生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本人签字)。
4.已获得的本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校级以上奖励证书(报名登记表上列明的均应提供)等其他相关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说明材料。提供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情况等能说明相关工作经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考生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贴好照片)。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前提供),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有关说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为2024年5月19日、5月20日,面试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6号,各职位面试时间见附件1。
入围面试的考生,应于面试当天上午8:20前到达面试地点签到,8:30之后面试地点按要求封闭,未在8:30前进入面试地点的考生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六、体检及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 =(笔试公共科目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二)确定体检及考察人选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职位,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5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时间:2024年5月22日上午,具体安排面试结束后另行通知。无故缺检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四)考察
考察时间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录用
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
七、注意事项和纪律要求
1.面试由中央金融办、中央金融工委统一组织,无指定复习材料。
2.考生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材料造假或资格不符的,取消录用资格。
3.考生面试当天着装须干净整洁、大方得体。
4.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有关纪律规定,故意违反的,取消面试资格。
5.候考室和考场内不得使用任何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未按规定上交电子通信设备的,取消面试资格。
6.请确保公务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有效,保持电话畅通,以便考务人员随时与您联系。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17200394172、17200394173
中央金融办、中央金融工委
人事局
2024年5月13日
来源:http://bm.scs.gov.cn/pp/gkweb/core/web/ui/business/article/articledetail.html?ArticleId=8a81f6d08cf2b049018f718e470002a9&id=0000000062b7b2b60162bccf03930009&eid=0000000062b7b2b60162bccf480c000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