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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练】云南省三支一扶笔试备考公基练习题(7月3日)

云南华图 | 2024-07-03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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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某天夜晚,金某对行人叶某突生歹意,将叶某拖至小树林实施强奸,叶某在反抗中谎称自己有性病,金某遂放走了叶某,金某的行为可以定为:

  A.犯罪既遂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预备
 

  2. 蒋某是H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蒋某未认真履行防治监督职责,导致H市新冠肺炎流行,情节严重,本案中,蒋某的行为构成:

  A.妨害公务罪

  B.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C.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D.故意伤害罪
 

  3. 犯罪嫌疑人赵某因盗窃被公安机关逮捕。在审讯期间,赵某主动交代出曾实施过抢劫犯罪。赵某交代抢劫犯罪的行为属于:

  A.自首

  B.坦白

  C.立功

  D.悔过
 

  4. 2019年8月某日晚,杨某因琐事与妻子李某在家发生争吵,李某害怕杨某再次实施家暴,遂报警。派出所民警丁某带领辅警钟某来到现场,对杨某进行劝说,未果。民警丁某欲牵着杨某衣服带其离开,杨某不听,辅警钟某便上前去牵杨某。杨某用右手卡住钟某的脖子,将钟某按倒在摩托车上面并一直掐其脖子。丁某见状便上去拉开杨某,杨某用左手卡住丁某的脖子,右手松开钟某后又抱紧丁某的脖子。在挣扎的过程中,丁某、杨某两人先后倒地。经鉴定,丁某、钟某的伤情为轻微伤。杨某的行为构成:

  A.徇私枉法罪

  B.危害公共安全罪

  C.寻衅滋事罪

  D.妨害公务罪
 

  5. 张某,52周岁,患有间歇性精神病。某日,张某在发病期间用水果刀刺伤多名路人。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下列结论正确的是:

  A.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应承担刑事责任

  B.张某犯寻畔滋事罪,应承担刑事责任

  C.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应承担刑事责任,但鉴于其是精神病患者可从轻量刑

  D.张某不需承担刑事责任
 

  6. 某公共汽车乘客甲、乙二人因口角发生打斗,继而在车厢中来回追逐扭打,其他乘客为避让纷纷挤向车厢前部。司机见状将车辆停在路边并报警,警察到后将二人控制,车辆才恢复正常运营。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二人构成交通肇事罪

  B.二人构成寻衅滋事罪

  C.二人违法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

  D.二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7. 下列行为可能构成犯罪的是:

  A.甲在自家院中焚烧中国国旗

  B.乙自制中国国徽模型并公开售卖

  C.丙在公共场合焚烧某外国国旗

  D.丁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国国歌歌词
 

  8. 甲乙夫妻发现刚生下的孩子有缺陷后,扔到河里淹死了,甲乙犯有:

  A.遗弃罪

  B.虐待罪

  C.故意杀人罪

  D.过失杀人罪
 

  9. 聋哑人刘某以卖菜为生,经常将包好的蔬菜放在某小区的亭内,写明“每袋20元,请将钱放在盒内”,一日,刘某放好蔬菜后去3公里外的市场进菜,小区理发店的小娟出于好奇观察居民的买菜情况,发现居民范某多次拿走蔬菜并假装往铁盒里放钱,关于范某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范某拿走的蔬菜金额小,不构成犯罪

  B.范某假装放钱而实际未放钱,构成诈骗罪

  C.范某乘人不备公然拿走刘某所有的蔬菜,构成抢夺罪

  D.刘某虽距现场3公里但仍占有菜,范某构成盗窃罪
 

  10. 齐某得知单位财务处一笔资金到账,准备购置中秋慰问品,遂在下班后藏在办公室内准备行窃,由于单位新购进的保险箱具有新式安保设施,异常坚固,齐某用尽浑身解数,直至次日清晨未打开,遂放弃盗窃,回到办公桌前假装刚来上班。齐某的行为构成:

  A.能犯未遂

  B.不能犯未遂

  C.实行终了的犯罪中止

  D.未实行终了的犯罪中止

  答案解析...请翻下一页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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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叶某在反抗中谎称自己有性病,金某放走了叶某属于意志以外的原因,那么金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学界关于犯罪既遂的标准存在着争论。在司法上,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应当以“犯罪构成要件要素齐备说”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在立法上,则应当从犯罪事实和刑事政策的角度出发,以“犯罪目的实现刑事政策说”作为确立犯罪既遂形态的标准。A项错误。

  C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C项错误。

  D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D项错误。

  2.【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四百零九条,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案中蒋某作为H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未认真履行防治监督职责,导致H市新冠肺炎流行,情节严重,蒋某的行为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A项与题意不符,排除。

  B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二)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四)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B项与题意不符,排除。

  D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D项与题意不符,排除。

  3.【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二款,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本题中赵某因盗窃被公安机关逮捕。在审讯期间,赵某主动交代出曾实施过抢劫犯罪,属于公安机关未掌握的罪行,应以自首论。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坦白,一般是指犯罪人被动归案后,如实交代自己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行为。B项错误。

  C项: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C项错误。

  D项:悔过,是指犯罪人归案后积极地悔改、道歉,有时还需要写下悔过书。D项错误。

  4.【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杨某没有配合警察的执法,反而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故构成妨碍公务罪。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故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杨某不是司法工作人员。A项与题意不符,不当选。

  B项: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杨某不属于危害公共安全。B项与题意不符,不当选。

  C项: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杨某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C项与题意不符,不当选。

  5.【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知识。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本题中张某在发病期间用水果刀刺伤多名路人不需承担刑事责任。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根据《刑法》第十八条,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6.【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根据2021年《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根据《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随意殴打其他乘客,追逐、辱骂他人,或者起哄闹事,妨害公共交通工具运营秩序,符合寻衅滋事罪条件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因此,选择B选项。

  7.【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知识。根据2021年《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丁的行为符合侮辱国旗罪的构成要件,可能构成侮辱国旗罪。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该项缺少“公共场合”这一构成要件,不构成犯罪。A项错误。

  B项:该项中乙自制中国国徽模型公开售卖不构成犯罪。B项错误。

  C项:丙在公共场合焚烧外国国旗不违反我国刑法,不构成犯罪。C项错误

  8.【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关于遗弃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分问题,关键之处在于行为人在实施遗弃时,有没有考虑到留给被遗弃人继续生存的机会。若遗弃人本意并未完全剥夺被遗弃人生存权,这一行为定性为遗弃罪;若遗弃人本意就是致被遗弃人于死地的行为,为故意杀人罪。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9.【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根据2021年实施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题干中,对财物的占有包括事实上的占有和社会观念上的占有,后者是指依据社会观念可以推知财物的支配人的状态。本案中,虽然刘某不在现场,但蔬菜仍为刘某占有,范某未经刘某同意,多次拿走蔬菜属于多次盗窃,构成盗窃罪。A项错误,D项正确。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B项: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成立诈骗罪,被骗人必须要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物。在本案中,刘某显然并没有陷入错误认识将蔬菜处分给范某,所以范某不构成诈骗罪。B项排除。

  C项: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人不备,公开夺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种公开性要求被害人当场得知财产被侵犯。本案中,蔬菜虽然在刘某的占有之下,但并非当场就能使受害人得知财产侵害的行为,所以不构成抢夺罪。C项排除。

  10.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能犯未遂是指行为人有实际可能完成犯罪、达到既遂形态,但是在着手实行犯罪以后,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致使犯罪未得逞,未达到既遂的一种犯罪未遂。齐某有实现犯罪的可能,但因为自身能力不够而未得逞,属于能犯未遂。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不能犯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行为人事实认识错误而不可能达到犯罪既遂状态的一种犯罪未遂。本题中齐某对于犯罪对象、犯罪方式等并无认识错误,不构成不能犯。B项排除。

  C项:实行终了的犯罪中止是指发生在行为人的实行行为已经终了但特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结果尚未发生之前的犯罪中止。具体来讲,是指行为人在实行行为终了以后作为构成要件的犯罪结果发生之前,自动放弃犯罪并有效地防止该犯罪结果发生而成立的犯罪停止形态。齐某并非由于意志之内的原因放弃犯罪,而是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属于未遂,不属于中止。C项排除。

  D项:未实行终了的犯罪中止是指发生在行为人着手犯罪实行行为以后,实行行为尚未终了之前的犯罪中止。具体来讲,是指行为人在着手犯罪实行行为而未终了之前,自动放弃犯罪而成立的犯罪停止形态。同理。齐某属于未遂,不是中止。D项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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