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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面向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资格复审面试公告

红河人才网 | 2024-12-10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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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红河州面向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告》,现将红河州面向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等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此次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00分。

  附件1:红河州面向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进入资格复审名单.xlsx

  二、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红河州面向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12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未按时间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地点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三楼基层卫生健康科313室(红河州蒙自市天竺路144号)。

  (四)资格复审考生需携带的材料

  考生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限学位证的岗位)、笔试准考证(限参加笔试考生)、户口册或户籍证明(限制户籍的岗位),以及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如: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等)和其他证明材料,一张近期免冠五分照。在现场资格确认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确认,同时提交这些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不按要求提供所需材料的,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五)审核确认

  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确认表上签字。对审核通过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一式两联,一联由考生持有,作为参加后续招聘环节的一项证明材料,一联由审核单位留存。不按规定时间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和领取面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递补

  1.资格复审时出现放弃或不合格人员的岗位,可从同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笔试后进行面试的岗位递补后出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情况的,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面试。

  2.递补人员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审核单位通知为准。

  三、面试

  (一)参加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二)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方式:根据岗位特点及专业知识要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包括与应聘岗位有关的知识、经验、能力、心理、人格和价值观等基本情况。结构化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上,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结合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内容:侧重知识储备和知识结构、专业能力、分析判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和技巧、举止仪表、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等。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请于2024年12月24日(星期二)13:00前,到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四号教学楼七楼(具体地址:红河州蒙自市上海路南延长线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四号教学楼),13:30进行面试抽签,14:00开始面试。

  (四)面试计分办法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按考官评分求出平均分计算(结合实际也可为其他计分方法)。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数。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相加得出综合成绩,免笔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其中:百分制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笔试加分)×1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分值+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分值)。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六)面试时需提供的材料

  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单。

  (七)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宣布。

  (八)考生纪律

  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到考点报到并按序号参加面试。考生在抽签结束时未到达抽签地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取消其面试资格;

  2.考生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须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不得带入考场,否则将被视为违纪,取消其面试资格。

  3.面试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及本人父母姓名。

  4.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应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5.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考生可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及考场工作人员予以回避。

  6.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题本和草稿纸。

  7.考生在候考区域内禁止吸烟。

  8.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九)其他

  1.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

  (1)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2)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3)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2.为维护面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考场设监督员对面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考生若发现考官或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规定和程序的,可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四、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采取实地考察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为聘用的主要依据。

  五、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申请应当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其他

  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应聘人员不及时上网查询信息或通信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873-3741783

  附件1:红河州面向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进入资格复审名单.xlsx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

  2024年12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5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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