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护,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增强护林员队伍建设,根据《芒市护林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芒市镇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集体林护林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名额
(一)资格条件
年龄在18-60岁之间男性公民(生态护林员岗必须为脱贫人口),有一定的书写和语言表达能力,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能胜任野外管护工作,有农村工作基础和管理经验,有一定的安全防范专业技术,有事业心和责任心。
(二)选聘名额
本次选聘集体林护林员名额为12名,其中专职护林员队长2名(云茂村委会片区1名、中东村委会片区1名),生态护林员10名(云茂村委会片区1名、回贤村委会片区1名、象滚塘村委会片区2名、中东村委会片区4名、大湾村委会片区1名、下东村委会片区1名)。
二、选聘原则、范围、流程、方式、评定
(一)选聘原则
1、坚持“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选聘原则。
2、坚持“熟悉情况、就近就便、胜任工作”的原则。
3、坚持镇人民政府委托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与选聘护林员签订承包管护合同的原则,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二)选聘范围
全镇范围内选聘,1户限1人。
(三)选聘流程
公告-申报-审核-考察-评定-公示-聘用
(四)选聘方式
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及岗位适应程度。考察由镇人民政府组织,行政村村“两委”参加,采取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调查走访等方式进行。
(五)评定
镇人民政府组织评审,结合当地森林资源情况,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面试。本着“熟悉情况、就近就便、胜任工作”的原则,研究确定拟聘用护林员。
三、管护任务、薪酬
(一)管护任务
1、对管护责任区内的林地进行巡查,负责管护责任区内的森林资源保护,及时发现和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一切行为,并为相关部门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2、认真学习并广泛宣传涉林领域范围内的相关政策、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
3、对管护责任区内的火源,巡查并及时报告火情和野外用火等火灾隐患、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野生动物异常活动或死亡、毁林种植养殖等情况,及时清除布设在野外的野生动物盗猎工具并报告情况,及时劝止并报告偷砍盗伐林木和野生植物、非法捕猎或伤害野生动物、非法破坏或侵占林地湿地草地、破坏造林地、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以及毁坏宣传碑(牌)、标志碑(牌)、界桩(碑)、围栏等管护设施的行为。
4、对管护责任区内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和自然保护地进行巡护、值守,并做好巡护记录或值守日志,准确掌握管护责任区的四至界线,了解民情、林情和山情,专职护林员每月巡山不得少于 15 天,防火期每月不得少于 22 天;生态护林员每月巡山不得少于 10 天,防火期每月不得少于20 天。
5、对发生在相邻责任区内有破坏森林资源及野生动物的行为,有义务进行制止并及时报告责任单位。
6、护林员服从聘用单位的工作安排及工作调配。
(二)薪酬
专职护林员队长报酬2000元/月(不包含五险一金)、生态护林员10000元/年(不包含五险一金)。
(三)报名时间、地点、咨询电话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5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地点: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等到本村委会报名。
咨询电话:姚汝萍,0692-2118034。
芒市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cUtjbltd2TKhp9c7MvZmp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