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2025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报名统一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进行网络报名。
1.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笔试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登录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登录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 局 网 页 考 试 录 用 栏( https://www.baoshan.gov.cn/bmym/bssrsj1/zfxxgkpt/fdzdgknr/ksly.htm)→点击报名链接→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2.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5 年 2 月 17 日 09:00 至 2 月 21 日 18:00。
(2)资格审核时间:2025 年 2 月 17 日 09:00 至 2 月 22 日 18:00。
(3)网上缴费时间:2025 年 2 月 18 日 09:00 至 2 月 23 日 24:00。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5 年 3 月 24 日 09:00 至 3 月 29 日 10:30。
(5)笔试时间:2025 年 3 月 29 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具体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3.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笔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应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笔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笔试资格者,取消本次笔试资格。
(3)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正式职工)报考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同时需满足最低服务期的要求。
(三)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笔试将于 2025 年 2 月 17 日 09:00 至 2 月 22 日18:00 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工作。采用计算机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核结果。报考人员提交审核后,应随时关注审核情况,对于审核结果有疑问的,应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如出现超过 24 小时没有审核的情况,考生应及时与市、县(市、区)人社部门联系。计算机依据应聘人员所填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但不对信息真实性进行验证(自动审核岗位);人工审核岗位(如:报考岗位设置了专业要求的等),由审核单位通过人工审核方式在 24 小时内完成审核;应聘人员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如:专业等),可直接向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在此提醒报考人员根据提交报考申请时限及资格初审时间安排,及时提交报考申请。
未在报名规定时限内提交报考申请或资格审核不通过后没有在报名规定时限内修改完善再次提交报考申请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
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当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应于 2025年 2 月 18 日 09:00 至 2 月 23 日 24:00 内完成交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 50 元/每科收取。
2.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 09:00 至 3 月 29 日 10:30 前登录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考试录用栏通过链接打印准考证。
3.关于申请减免报名费的问题
(1)申请流程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的报考者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低保证明原件,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点击报考导航页面“网上缴费”按钮进入缴费页面→点击“政策减免费用申请”按钮→进入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上传材料页面→上传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证明材料(材料要求:低保证或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低保证明的扫描件,需在材料空白位置注明报考者姓名、证件号码和联系电话)→证明材料上传成功后,点击“材料确认(务必)”按钮→等待审核人员审核。
(2)注意事项
①申请减免考试费用截止日期:2025 年 2 月 23 日 12:00,超过截止日期未提交减免申请的,不再办理减免考试费用。
②申请减免考试费用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完成。
③申请减免考试费用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人员,须于 2025年 2 月 23 日 24:00 前完成网上缴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④减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 3:1(定向招聘岗位除外)才能开考,未达到 3:1 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紧缺专业岗位、艰苦行业、乡(镇)事业单位和边境县(市)工作人员未达到 3:1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社部门申请,市级人社部门批准后可放宽开考比例。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2025 年 2 月 28 日前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进行公布,取消岗位且没有改报的考生的报名费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从原缴费渠道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