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个持续
1.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
深入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
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主攻单产和品质提升,确保粮食稳产丰产。
进一步扩大粮食单产提升工程实施规模,加大高产高效模式集成推广力度,推进水肥一体化,促进大面积增产。
加力落实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任务。
多措并举巩固大豆扩种成果,挖掘油菜、花生扩种潜力,支持发展油茶等木本油料。
推动棉花、糖料、天然橡胶等稳产提质。
扶持畜牧业稳定发展
做好生猪产能监测和调控,促进平稳发展。
推进肉牛、奶牛产业纾困,稳定基础产能。
落实灭菌乳国家标准,支持以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为主体的奶业养殖加工一体化发展。
严格生猪屠宰检疫执法监管,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
提升饲草生产能力,加快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
强化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
严格耕地总量管控和“以补定占”,将各类耕地占用纳入占补平衡统一管理,确保省域内年度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持续整治“大棚房”、侵占耕地“挖湖造景”、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坚决遏制破坏耕地违法行为。
分类有序做好耕地“非粮化”整改,结合产业发展实际、作物生长周期等设置必要的过渡期。
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化建设内容,完善农民全过程参与项目实施机制,强化工程质量全流程监管。
稳步推进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加强东北黑土区侵蚀沟、南方酸化退化耕地治理。
在确保省域内耕地保护任务不降低前提下,稳妥有序退出河道内影响行洪安全等的不稳定耕地。
推进农业科技力量协同攻关
以科技创新引领先进生产要素集聚,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
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发挥“南繁硅谷”等重大农业科研平台作用,加快攻克一批突破性品种。
继续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
加快国产先进适用农机装备等研发应用,推进老旧农机报废更新。
支持发展智慧农业,拓展人工智能、数据、低空等技术应用场景。
加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强化气象为农服务,加强灾害风险监测预警预报。
建设现代化防洪减灾体系,全面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大中型灌区建设改造,推进蓄滞洪区关键设施建设和管理机制改革。
加强平原涝区治理,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沟渠整治,加快修复灾毁农田及灌排设施。
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
健全粮食生产支持政策体系
落实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稻谷补贴政策,稳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降低产粮大县农业保险县级保费补贴承担比例,推动扩大稻谷、小麦、玉米、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投保面积。
鼓励地方开展粮油种植专项货款贴息试点。
健全粮食主产区奖补激励制度,加大对产粮大县支持。
启动实施中央统筹下的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做好资金筹集和分配。
完善农产品贸易与生产协调机制
综合施策推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稳定市场供需,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维护好农民利益。
严厉打击农产品走私等违法行为。
加强农产品市场信息发布和预期引导。
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
践行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
加强蔬菜应急保供基地建设,实施大中城市周边现代设施农业更新工程。
促进渔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发展深远海养殖,建设海上牧场。
发展森林食品,丰富“森林粮库”。
推动食用菌产业提质增效,促进藻类食物开发。
培育发展生物农业,开拓新型食品资源。
健全粮食和食物节约长效机制
扎实推进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行动,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大力提倡健康饮食,加强公共食堂、餐饮机构等用油指导,推广减油减盐减糖和全谷物等膳食。
推动粮食机收减损、适度加工和科学储存。
2.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
提升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效能,及时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纳入帮扶。
深入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增强帮扶车间就业吸纳能力,稳定脱贫人口务工规模和收入。
按照巩固、升级、盘活、调整原则,分类推进帮扶产业提质增效。
深入开展科技、医疗、教育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
加强消费帮扶平台企业和产品管理。
统筹建立农村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和低收入人口、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
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体评估,研究制定过渡期后帮扶政策体系。
统筹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及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的识别认定。
注重激发内生动力,强化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开发式帮扶,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支持欠发达地区振兴发展,建立分层分类帮扶制度,通过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等机制给予差异化支持。
健全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的长效管理机制
全面清查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建立统一的资产登记管理台账。
制定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办法,健全资产形成、确权移交、管护运营、收益分配等全程监管制度,推动经营性资产保值增效、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
(二)四个着力
1.着力壮大县域富民产业
发展乡村特色产业
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打造特色农业产业集群,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
推进乡村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提升乡村旅游特色化、精品化、规范化水平。
加快构建农产品和农资现代流通网络,支持各类主体协同共建供应链。
完善联农带农机制
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将联农带农作为政策倾斜的重要依据。
引导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与农户等紧密联合与合作,通过保底分红、入股参股、服务带动等方式,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引导农民发展适合家庭经营的产业项目,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林下经济、民宿经济。
加大稳岗就业政策支持力度,强化就业服务和劳务协作,培育推介特色劳务品牌。
推进家政兴农行动。
加强大龄农民工就业扶持。
发展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支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富民产业,促进农民就近就业增收。
实施数字乡村强农惠农富农专项行动。
2.着力推进乡村建设
统筹县域城乡规划布局
不得要求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对不需要编制的可在县乡国土空间规划中管控引导或出台通则式管理规定。
在耕地总量不减少、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开展以县域为统筹单元、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推动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
分类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小型供水规范化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推行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和专业化管护。
实施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开展农村公路及桥梁隧道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持续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深化快递进村,加强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
深化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支持连锁经营布局县域市场,推动冷链配送和即时零售向乡镇延伸。
推动农村消费品以旧换新,完善废旧家电等回收网络。
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加强农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公共充换电设施。
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提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和消防、安全等管理水平,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
全面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和资金规范使用。
以人员下沉为重点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升中心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推动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健全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对连续参保和当年零报销的农村居民,提高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开展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鼓励开展村级互助性养老服务。
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
健全农村改厕实施机制,完善社会化管护和服务体系。
因地制宜选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推动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协同治理,基本消除农村较大面积黑臭水体。
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減量、就地就近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精准划定禁烧范围,依法依规落实禁烧管控要求。
大力推进“三北”工程,强化资源协同和联防联治,提升防沙治沙综合治理效果。
3.着力健全乡村治理体系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保持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任期稳定,持续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着力解决部分年轻干部在农村基层“水土不服”问题。
做好全国村“两委”换届,集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推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担当作为。
完善基层监督体系,严格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
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支持农民群众多渠道参与村级议事协商。
持续深化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扎实开展对村巡察,细化完善新时代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范。
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
严格控制对基层开展督查检查考核,精简优化涉农考核。
巩固“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清理成果。•清理整合面向基层的政务应用程序,持续深化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
加强文明乡风建设
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实践活动,推进和睦家庭与和谐邻里建设。
推进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建设,加强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深入实施乡村文物保护工程。
推进农村移风易俗
推进农村高额彩礼问题综合治理,加强对农村适婚群体的公益性婚恋服务和关心关爱。
加大对婚托婚骗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持续整治人情攀比、大操大办、厚葬薄养、散埋乱葬等突出问题,完善约束性规范和倡导性标准。
规范农村演出市场,深入整治低俗表演活动。
维护农村稳定安宁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完善信息共享、协同解决机制。
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防范遏制“村霸”、家族宗族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深入打击整治农村赌博,筑牢农村禁毒防线,严厉打击涉农领域传销、诈骗等经济犯罪。
4.着力健全要素保障和优化配置体制机制
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坚持“大稳定、小调整”,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扩大整省试点范围,妥善化解延包中的矛盾纠纷,确保绝大多数农户承包地总体顺延、保持稳定。
健全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制度,不得通过下指标、定任务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
鼓励通过发布流转价格指数、实物计租等方式,推动流转费用稳定在合理水平。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质效,增强带动农户能力。
管好用好农村资源资产
扎实做好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
探索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的有效实现形式。
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
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对集体收入提硬性目标,严控集体经营风险和债务。
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
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投入,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
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农业农村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
支持金融机构发行 “三农”专项金融债券。
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乡村振兴债券。
推广畜禽活体、农业设施等抵押融资贷款。
坚持农村中小银行支农支小定位,“一省一策”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稳妥有序推进村镇银行改革重组。
加强涉农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管,着力整治骗取套取、截留挪用惠农资金等问题。
完善乡村人才培育和发展机制
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加强农民技术技能培训,壮大农村各类专业人才和实用人才队伍。
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程。
以产业需求为导向,优化调整涉农学科专业。
提升涉农职业教育水平,鼓励职业学校与农业企业等组建产教联合体。
支持科技小院扎根农村助农惠农。
继续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
鼓励和引导城市人才服务乡村,健全评聘激励机制。
统筹推进林业、农垦和供销社等改革
调整优化林木采伐管理制度,赋予权利人更加充分的林木处置权和收益权。
深化农垦改革,健全资产监管和公司治理等体制机制。
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
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用水权改革。
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
推动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
鼓励有条件的城市逐步将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市住房保障政策范围。
进一步提高农业转移人口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办学校就读比例。
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
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