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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招聘行政执法协管人员的公告(17人)

彝良县人民政府 | 2025-03-14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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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彝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执法协管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招聘人数

  (一)本次招聘岗位为彝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协管人员。主要工作职责为协助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招聘的协管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

  (二)本次共招聘行政执法协管人员17名,其中发界中队10名、角奎中队7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热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3.女性18-45周岁;男性18-50周岁。

  4.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5.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或持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者优先聘用。

  6.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纪律观念较强,能适应户外工作和高强度的执法辅助任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缺乏社会责任感和为民服务意识较差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签订合同时,仍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

  6.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以及不宜从事该工作疾病的。

  7.有其他不适合从事辅助行政执法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填写《彝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协管人员应聘报名表》,信息要真实、有效、准确,如果填写信息存在虚假、错误、不完整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3月17日起至2025年3月21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地点:彝良县综合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办公室(凯丰路65号二楼)。

  3.咨询电话:0870-3185319。

  (三)报名所需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1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2张;

  4.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

  5.优先招聘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彝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协管人员应聘报名表》一式2份。

  (四)资格审查

  由彝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五、公开招聘程序

  (一)面试。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5分,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方能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1.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3月24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彝良县综合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办公室(凯丰路65号二楼)。

  2.面试时间:2025年3月25日(9:00-12:00,15:00-18:00)

  3.面试地点:彝良县综合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

  4.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内容为城市管理日常基本工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拟聘岗位工作的适应能力情况。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完毕后,由工作人员按照面试顺序依次宣布面试得分,并当场宣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时间由彝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通知应聘体检人员到县级以上医疗部门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弃权等出现岗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同时体检需开展吸毒排查检查,确定为吸毒人员的不予聘用。

  (三)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作为拟聘对象在彝良县政府公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限为5天。

  六、薪酬待遇及后续管理

  (一)凡被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日常管理按本单位内部管理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按照相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二)彝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管人员属于编外人员,工资按照本单位临聘人员工资发放工作方案执行。签订聘用合同后,工资待遇2100元/人/月,单位统一购买五险。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材料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守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彝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彝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www.cnyl.gov.cn/contents/2117/2304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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