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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辅助人员公告(4人)

云南华图 | 2025-03-18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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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辅助人员公告(4人)

  根据工作需要,建水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辅助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招录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相结合的办法招聘。

  二招聘计划

  建水县人民法院计划招聘聘用制辅助人员4名(男性2名,女性2名)招录岗位均属于非在编临时聘用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无吸毒史,遵纪守法,能保守工作秘密,热爱本职工作;

  2.具有大专(国民教育)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为22周岁至40周岁的公民;

  4.身体健康,体姿匀称,五官端正,无精神病史、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

  5.自愿从事法院相关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6.能熟悉电脑操作,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者,具有法律工作经验,优先录用;

  7.正式录用后,服从组织安排。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报名时同时进行)→笔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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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5年3月17日至3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周末不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点击下方二维码下载《建水县人民法院聘用制辅助人员报名表》,填写相关内容后粘贴相片,用A4纸双面彩色打印统一交至建水法院政治部。

  3.报名地点:建水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办公室。电话:0873-7615409。

  (建水县临安镇钟灵路10号建水县人民法院办公大楼5楼)

  4.报名者提供以下材料:

  (1)《建水县人民法院聘用制辅助人员报名表》;

  (2)学历、学位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当场审查后退回;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常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当场审查后退回;

  (4)近期正面半寸免冠彩照3张。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进入下一个环节。

  (三)笔试

  1.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之比),达不到上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名额直至取消招聘岗位。

  2.考试地点:考点安排在建水县人民法院,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公布。

  3.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建水县人民法院202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辅助人员测评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法律基础知识等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

  (四)岗位技能测试

  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员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笔试成绩排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出现放弃的情形,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不足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人数进行岗位技能测试。

  岗位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电脑上文字录入准确性和速度,分为听打和看打,满分为100分。等额岗位技能测试的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岗位技能测试安排在建水县人民法院,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面试

  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40%合成的成绩(合成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出现放弃的情形,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不足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人数进行等额或差额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等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等额面试的成绩不得低于60分。

  面试安排在建水县人民法院,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六)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根据3:4:3比例确定,总分为100分,即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出现相等的,以面试成绩、技能测试合成成绩高低顺序进入后续环节。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建水县人民法院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八)政审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排名,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政审人员名单。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九)公示和聘用

  通过政审和体检合格的拟录用者,将在建水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1.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录用。

  2.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经核查属实,不予录用。

  3.公示期内有反映且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

  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提倡实名反映。

  体检、政审出现不合格或公示后出现放弃情形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书。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聘用期间,由本单位实行统一管理和考核,对违反相关制度、纪律规定以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或解聘。

  五薪资待遇

  (一)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

  (二)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工资按照每月3500元左右执行,按规定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依照扣缴比例全额从3500元中扣缴。

  六其他事宜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2.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4.本次招录考试后,在下次招录考试前,如出现聘用制辅助人员空缺时,将在本次参与考试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录用。递补录用按照用人单位与考生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

  5.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建水县人民法院督察部门将就招聘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全程监督。

  6.联系部门:建水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人:李老师、黄老师

  联系电话:0873-7615409

  7.本《公告》由建水县人民法院解释。

  附件1:建水县人民法院聘用制辅助人员报名表 (扫下方二维码下载报名)

  扫码下载报名表

  原文标题:建水县人民法院202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zMpMtxOMTmET9IgKbjFJ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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