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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盈江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警的公告(5人)

云南华图 | 2025-07-04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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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盈江县人民法院审判辅助力量,助力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警,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考的办法,面向全县公开招聘。

  二、招聘事项

  (一)招聘方式

  实行统招统分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司法辅警5名,主要从事机关安保及押解、值庭、辅助审判执行等工作。

  (三)招聘的岗位性质

  岗位性质:此次公开招聘的司法辅警,不列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由盈江县人民法院和受聘人员建立用工关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四)招聘条件

  1.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盈江县户籍。

  (8)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开除公职、军籍的;

  (3)曾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从事辅助工作,因违反工作纪律被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不适宜从事司法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3.落实优先录用政策。组织录用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法学类专业毕业生、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盈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盈江县人民法院信息网、盈江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告招聘信息。公告时间自2025年7月4日至10日止。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1日—2025年7月15日(工作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盈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盈江县平原镇永盛路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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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需提供如下材料方可进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需全部家庭成员)、毕业证书(含“学信网”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知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或学历证明及相关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小一寸免冠彩照2张,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从业经历证明,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和电话报名。

  由盈江县人民法院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予以报名,报考人员填写《盈江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警报名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公开招聘资格条件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聘资格。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相关知识,占综合成绩的50%。

  (五)体能测试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3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项目: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试合格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六)面试

  对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或其他影响面试比例的,依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由面试官对应聘人员仪容仪表、思维反应、语言表达能力、应急反应能力等进行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进行体检,拟聘用人员需参照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在应聘名额不足时,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在盈江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政审和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若有政审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进行递补。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九)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与其他单位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必须在公示期满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不予聘用,所产生的后果自负,并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十)聘用

  对确定的司法辅警,按照相关规定由盈江盈江县人民法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到指定的岗位工作。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1个月,工资为每人每月4000元(含五险)。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胜任工作岗位或严重违反盈江县人民法院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或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盈江县人民法院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不予续签的,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公正透明,严肃纪律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确保招聘工作的透明度,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如有发现违规违纪等行为和问题,坚决严肃查处,除取消报考人员的资格外,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招聘解释

  本次招聘政策由盈江县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咨询方式

  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陈新菊8117767

  盈江县人民法院联系人:丁娟8118061

  盈江县人民法院

  2025年7月4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Fe95Y10o_8e2p8EJLdFR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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