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红塔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开展,结合玉溪市红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需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玉溪市红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公益性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能保守工作秘密。
(三)招聘对象为符合玉溪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1.零就业家庭人员;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以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认定年龄;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5.连续失业1年以上登记失业人员;6.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7.被征地农民。中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专业不限,年龄50周岁及以下。上述七类就业困难人员必须是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持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的就业创业证,且就业创业证中第7页就业援助卡上已注明“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认定日期、认定机构和经办人”等信息)
(四)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单位管理。
(五)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和常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二)在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三)法律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家园人力”微信公众号、玉溪招聘网(www.0877zp.com)、“玉溪招聘网”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周末正常休息。
2.报名地点:红塔区红塔大道44号413办公室(联系电话:0877—6130808)
3.现场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三)资格审查
由玉溪市红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严格按照应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后,委托玉溪市红塔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程序。
(四)组织面试
所有报名人员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由红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根据报名情况、资格审核情况,结合岗位需要,综合分析学历、专业、经历等情况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完成后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拟用人员。拟用人员确定后进入公示期,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协议。
五、纪律要求
1、报名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2、报名后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3、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4、被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聘用管理
1、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红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与聘用人员签订的《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书》,一年一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除协议。协议期满后,按照公益岗管理规定,解除协议合同。
2、拟聘用人员需服从红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管理,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
七、工资待遇
1、薪资待遇:试用期1个月,签订劳动合同后工资执行红塔区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有关政策。
2、工作时间:参照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时间执行。
3、工作地点:红塔区红塔大道44号红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玉溪市红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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