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结合丽江市古城区各用人单位工作需要,根据《丽江市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由于录取人数未满招聘人数70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主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拟继续面向社会补充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名额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丽江市古城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5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古城区城镇公益性岗位补充招聘计划表》(以下简称《补充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应聘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招聘范围
应聘人员必须为古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对象
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失业且已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在古城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3次以上一般性就业援助服务后,非个人原因无法上岗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一项: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2.连续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以《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失业时间为准);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
5.离校一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限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管理系统内人员,以《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失业时间为准);
6.被征地农民。
(三)应聘条件
1.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详见《补充招聘计划表》;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资格审查
符合上述范围、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核,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方能通过报名。
资格审查内容包括:是否处于失业状态,且失业时间是否达到规定时间;失业期间是否有社会保险单位缴纳记录;是否有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是否担任注册登记市场主体、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股东等;是否正在享受其他就业创业政策等。由用人单位在《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上签署初审意见后,到古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复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录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报名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26年1月7日—1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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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1月22日8:30至1月23日17:00。
四、面试和体检
(一)面试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于资格审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以招聘单位的通知为准。
(二)面试通过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若出现自愿放弃应聘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应聘人员进入体检。
五、公示和聘用
经过面试、体检确定公示录用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六、待遇及合同签订
待遇面议,按要求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人员一经聘用,按照政策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三年,按政策规定聘期不超过三年,试用期为1个月。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参加报名时应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本人小一寸照片2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现场报名,在报名现场填写《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及《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表》。
(二)原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此次公益性岗位。
(三)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被录取公务员、事业单位事业人员和注册营业执照的,须与安置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等并办理相关手续。
八、复审和监督
本次招聘全程由丽江市古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复审、监督(办公地址:丽江市古城区香格里大道1082号;联系电话:0888-510928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丽江市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丽江市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6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UOH3AvrFRxFO8mhuQrne-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