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工作实际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昆明市晋宁区下属事业单位殡仪馆办公室行政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1年2月1日以后出生);
5.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殡葬相关工作情形的。
三、报名、资格审查
此次公开招聘统一进行现场报名、审核,不接受网络、短信或来电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
(一)报名时间: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1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有任何问题或需要图书资料都可咨询!
(二)报名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乌龙村委会乌龙基地标准化厂房5栋101-102室。
联系电话:0871-67883686、18308801454(邓老师)
(三)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以便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现场领取填报)。
2.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近期免冠半寸照片2张(相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
3.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及相关从业经历证明、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1份。
4.开具个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提供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四)准考证为现场领取
领取时间:2026年1月29日上午:9:00
领取地点: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乌龙村委会乌龙基地标准化厂房5栋101-102室
参加考试时需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或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方可进入考场,自带考试文具。逾期未领取或丢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6年1月29日上午9:30—11:30。
笔试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乌龙村委会乌龙基地标准化厂房5栋二楼。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者殡葬法律法规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进行通知,并在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公示栏进行公布。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26年1月29日下午13:00—17:00。
面试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乌龙村委会乌龙基地标准化厂房5栋二楼。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出现放弃的情形,经一轮递补后不再递补,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人数进行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面试时携带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等能力。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60%
成绩折算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将通过短信方式进行通知,并于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公示栏进行公布。
五、体检
(一)由本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二)参加体检人员须到区级(含区级)以上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政治审查情况,由招考单位确定在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四)报考人员已就业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薪资待遇等其他未尽事宜,请到现场或来电咨询。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Jz412atq-Ig18I4x2B03U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