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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云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博士人员公告(149人)

云南华图 | 2026-02-14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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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云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博士人员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法律法规,根据工作需要,经云南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2026年云南师范大学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人员14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云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博士人员149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6年云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博士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2026年云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博士人员计划表》。报名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原则上不超过43周岁,具有高级职称人员的年龄不超过53周岁。达到云南师范大学“联大学者计划”第六层次及以上人才业绩与学术水平条件的,且确属学校紧缺急需人才的,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未达到“联大学者计划”第六层次及以上的须为2024年至2026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6年2月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学校人事处门户网站(https://rsc.ynnu.edu.cn/),进入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系统进行网络报名,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报名系统。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岗位招聘人数未招满前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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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2.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包括本科、硕士、博士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其中,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提供本人报名时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5.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

  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

  (四)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身份证必须真实有效且保持一致。

  3.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载明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4.应聘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有错误的,资格审查按照不合格处理,其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应聘资格审查和学术资格审查。

  (一)应聘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应聘材料,按照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学历及专业要求等方面进行应聘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进入学术资格审查环节,审查未通过的不得进入学术资格审查环节。

  (二)学术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学术分委员会或学科领域专家组按照择优的原则,根据应聘人员的代表性学术成果等材料,对应聘人员开展学术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进入面试环节,审查未通过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应聘人员登录学校人事处门户网站查询本人资格审查结果。对资格审查有疑问的,可与学校人事处或招聘单位联系询问。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七、面试

  (一)资格复审

  经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由学校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号码不变、电话畅通。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学校招聘单位另行电话通知,应聘人员须保持电话号码不变、电话畅通。

  (三)面试要求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所有岗位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8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八、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的应聘人员。由学校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信函考察或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确定聘用的主要依据。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与报名时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均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进入考察的应聘人员须进行心理测试。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人员,考察环节不予合格;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人员,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九、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学校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学校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十、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s://rsc.ynnu.edu.cn/)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达到云南师范大学“联大学者计划”第六层次及以上人才的,享受相关待遇。

  十二、招聘纪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开展公开招聘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三、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s://rsc.ynnu.edu.cn/)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的,应聘人员须将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说明,以备学校人事处和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三)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拟聘用人员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工作单位的拟聘用人员须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后,方可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经上级部门批准但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新招聘人员,必须服从学校和各招聘单位工作安排。

  (七)在办理聘用手续后,发现聘用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报名材料,实际情况与应聘时情况不符的,云南师范大学与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八)未尽事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一)具体事宜请咨询学校人事处,联系方式详见《2026年云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博士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学校人事处电话:0871-65941577,0871-65941579;

  (三)学校监督电话:0871-65911266;

  (四)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s://rsc.ynnu.edu.cn/;

  (五)学校人事处邮箱:rscspk@ynnu.edu.cn。

  附件1:2026年云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博士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1: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附件2-2: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pdf

  附件2-3: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23年6月30日).pdf

  附件2-4: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23年6月30日).pdf

  附件2-5: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pdf

  云南师范大学

  2026年2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s://hrss.yn.gov.cn/NewsView.aspx?NewsID=64292&ClassID=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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