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蒙自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促进我市卫健事业可持续发展,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报经蒙自市卫生健康局批准,蒙自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6年校园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共50人。
一、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招聘大专及本科学历的年龄:年龄25岁以下(2000年3月以后出生);年龄28岁以下(1997年3月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1995年3月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年龄35周岁以下(1990年3月及以后出生),博士学历的年龄40周岁以下(1985年3月及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影响期未满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与昆明医科大学、云南中医药大学、红河卫生职业学院等省内外高校搭建医校共建合作平台,依托学校招聘会契机,结合招聘计划,赴校开展招聘工作。
(一)招聘范围对象
医生岗位招聘范围为全日制高等院校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6年度应届毕业生;对于高等院校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直接参加国家计划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已取得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国家执业医师资格、参加医疗卫生行业医学类岗位招聘的人员,视为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成绩单或合格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护士及医技岗位招聘范围为全日制高等院校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2026年度优秀应届毕业生,其中护士岗位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交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此外,985、211、“双一流”大学的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也可纳入校园公开招聘对象范围。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编报,招聘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详见《蒙自市紧密型医共体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方式
此次校园公开招聘在蒙自市卫生健康局指导下开展,由各招聘单位工作人员、监督机关人员及五名考官共同组成招聘工作组,采取应聘者现场参与的招聘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请按招聘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1. 蒙自市人民医院
报名时间、地点:
2026年3月11日9:00-13:00云南中医药大学呈贡校区五行广场;
2026年3月12日9:00-13:00昆明医科大学西苑体育场。
2.蒙自市第二人民医院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30日9:00-15:00;
(2)报名地点:红河卫生职业学院红卫广场。
3.蒙自市中医医院、蒙自市妇幼保健院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16日14:30-17:30;
(2)报名地点:云南中医药大学呈贡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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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所需材料
2026年度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携带报名表(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原件、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学校证明(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录取批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考生基本信息,并加盖学校或学生处公章),以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若报名时尚未取得相关证书,需由考生本人书面承诺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原件)。
往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报名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将严格依据招聘公告及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组织考试
1.考试方式:考试采取考试采取综合考核+面试的方式进行。
(1)综合考核
考核组依据报名考生提交的材料,结合其政治思想素质、学业成绩、在校表现等综合素质开展考核。综合考核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所有完成报名且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均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综合考核结束后,一岗一人的岗位按1:5的比例,一岗多人的岗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若未达到上述比例,则实际参加综合考核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①蒙自市人民医院:
2026年3月12日14:30,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具体教室另行通知。
②蒙自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6年3月30日9:00-15:00,在红河卫生职业学院红卫广场。
(3)蒙自市中医医院、蒙自市妇幼保健院:
2026年3月16日14:30-17:30,云南中医药大学呈贡校区,具体教室另行通知。
2.面试
通过综合考核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单位将以电话、短信、微信形式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未接到通知的考生,即未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与医学知识,面试时长为10分钟。考生若超过报到时间仍未报到,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1)蒙自市人民医院:
2026年3月13日9:30,地点另行通知。
(2)蒙自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6年3月31日8:30,地点另行通知。
(3)蒙自市中医医院、蒙自市妇幼保健院:
2026年3月17日9:00,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由综合考核成绩与面试成绩组成,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综合考核成绩(百分制)×30%+面试成绩(百分制)×70%。综合考核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照招聘小组考官的评分计算平均分得出。
考试总成绩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考核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测评成绩按招聘小组考官的评分计算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需通过专业知识测评的方式进行加试,最终以加试后的成绩确定排名先后。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考试结束后,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并现场签订就业协议。若考生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则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亦不得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若考生自愿放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将在合格分数线上,结合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并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其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自愿放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在合格分数线上,结合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其中一个环节已经递补过的,在后面环节就不再递补。
(四)成绩公示
考试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在“健康蒙自”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五)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复审环节,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以上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需提交各材料复印件一份。
2.体检。体检由各招聘单位组织至市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若对体检结论存在疑义,可自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申请复检。复检仅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时,若体检医生与体检者存在回避关系,应予以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3.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依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13号)组织实施,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自律意识、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形,并对其档案进行审核,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所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需核实考察对象是否存在违法犯罪等情况。若考生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可从同岗位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的具体时间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及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健康蒙自”平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备案手续
公示期满后,若未收到问题反映,或虽有反映但问题不影响聘用,需报蒙自市卫生健康局备案;若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且经查证属实,不予聘用;若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问题暂时难以核实,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进行。
审批手续原则上应于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
(八)签订劳动合同
拟聘人员需在公示期满后的30天内报到,具体报到时间由各用人单位确定,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后续聘用环节将依照各单位内部管理条例执行。
五、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校园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公开招聘相关纪律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若发现任何影响公平公正的违纪违规行为,可向蒙自市卫生健康局反映。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将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考生纪律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到考点报到,并按序号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考生在候考期间,须在工作人员安排下到指定地点候考,不得高声喧哗、不得旁听,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与指挥。
3.严禁在考场内携带、使用手机等通信工具,一经发现,当场取消考试资格,且不记录考试成绩。
4.考生考试时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否则本次考试成绩按0分处理。
5.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资格的处理。卫健系统将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黑名单。
六、重要提示
(一)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若报名信息与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由此导致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均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同时,请务必保持报名时预留电话畅通,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查阅网上信息或电话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本人完全负责。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专业目录参照《2024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若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但与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应聘人员可主动联系蒙自市卫生健康局确认报名资格。
(四)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通过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参加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项时,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五)招聘单位对公开招聘过程中的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诚信参考。否则,不仅会影响本次考试结果,还将记入诚信档案,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七、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八、本公告由蒙自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各单位联系人及通讯地址: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黄老师(0873—3724873),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迎晖路蒙自市卫生健康局307室。
蒙自市人民医院:荀老师(0873-3867004),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89号。
蒙自市第二人民医院:陈老师(0873-3055120),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人民东路25号。
蒙自市中医医院:李老师(0873-3998750),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彩云路以南及银河路南段东侧。
蒙自市妇幼保健院:祝老师(0873-3647398),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北京路延长线陆迎村旁。
附件:
4.考生承诺书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
2026年3月5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tXGnP-wRC6bvcS229f_nc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