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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红投新材料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批社会公开招聘公告(5人)

红河人才网 | 2026-05-06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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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抢抓红河州“十五五”打造有色金属及新材料产业集群的重大战略机遇,以更有力的措施助推红河州工业强州建设,红河州红投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依法注册成立,为红河州红投实业有限公司所属公司,隶属于红河发展集团,注册资金1亿元。依托红河州丰富的锡矿资源和产业基础,以及红河综合保税区“境内关外”的政策优势,公司聚焦新材料产业前沿领域,致力于锡基新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分三期投资建设红河州年产1.2万吨锡焊料加工项目。

  为深入贯彻人才强企战略,更好地满足企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部门及岗位

  1.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岗1人;

  2.质检部:质量监控岗1人;

  3.市场部:业务岗1人;

  4.综合管理部:行政管理岗1人、组织人事岗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符合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

  5.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或录用:

  (1)与红河发展集团、下属企业和代管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尚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被红河发展集团、下属企业和代管企业责令解除劳动合同(开除)的;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开除学籍的;

  (5)曾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8)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9)个人原因造成企业严重亏损或资产损失数额较大的;

  (10)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13)其他不符合公司相关应聘资格条件的。

  (二)具体岗位要求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具体招聘条件详见《红河州红投新材料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批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红河人才网(https://www.hhzrc.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18日止。

  2.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

  (2)符合应聘条件的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并填报《红河州红投新材料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批社会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红河州红投新材料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附件3),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身份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最近半年个人5寸彩色证件照、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任职、履职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各1份。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邮件请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投递至简历接收邮箱htxclhr@163.com。因本人填报信息错误的简历将不再进行汇总统计(错误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简历内容错误、提交内容欠缺、报名材料加密及其他造成工作人员无法处理简历等行为),公司不接受除此之外的任何形式的报名,不按要求报名或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公司招聘工作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应聘资格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红河人才网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应聘人员应仔细对照岗位资格条件,确定符合条件后再进行报名,对于不符合条件仍申报的,不予资格审核通过。

  3.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在后续笔试、面试、政审、公示、聘用等环节,还将对应聘人员相关信息进一步审查核实。对违反相关纪律,弄虚作假报名参加应聘的人员经发现,取消其应聘(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考核方式

  所有岗位均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的总分均为100分。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开考。60分及以上为合格,根据笔试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笔试分数相同,影响到进入面试的,一同进入面试;如面试人数低于1:3比例,则按照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人员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公示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面试。70分及以上为合格,根据面试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等额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如得分相同影响到拟聘用初步人选确定则按照主考官考核得分高低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主考官考核得分相同,则通过增加一轮面试的方式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面试成绩及拟聘初步人选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五)政审

  对拟聘用初步人选进行政审,需按要求提供个人征信报告(简版)、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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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体检

  1.拟聘用初步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需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首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拟聘用初步人选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七)公示

  拟聘用人选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有反映但招聘工作组对反映的问题在十个工作日内难以查实的,不予聘用。

  (八)递补

  招聘过程中,因个人弃权、政审、体检、公示等环节不合格所出现的空缺岗位,按合格初步人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顺延递补1次。如成绩排名相同影响递补的,则按面试主考官考核得分高低确定递补人选,如主考官考核得分相同,取消递补。

  五、聘用

  聘用通知下发后,拟聘用人员与招聘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薪酬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福利待遇按用人单位薪酬福利管理办法执行。

  七、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对本次招聘中各环节的公示公告有异议者,可在招聘期间向公司监督部门反映。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通过红河人才网发布,请应聘人员主动及时关注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如因应聘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相关信息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二)报考人员需要服从用人单位对岗位及工作地点的安排。

  (三)咨询及监督

  咨询电话:0873-3948882、13312670184(李老师)

  监督电话:15925335799(王老师)

  本公告由红河州红投新材料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红河州红投新材料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批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红河州红投新材料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批社会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红河州红投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批社会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pdf

  红河州红投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6年5月6日

  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7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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