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力量,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有关规定,昆明市法律援助中心决定公开招募律师组建昆明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资源库(以下简称“律师库”),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募对象
招募对象为在昆明市主城区依法设立,具有15人以上专职执业律师的律师事务所(不包括分支机构)正常执业的律师。
二、 招募类别
(一)值班律师库
1. 招募数量: 以遴选入库律师事务所申报律师数为准。
2. 招募条件:(1)拥护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执业道德。(2)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法律援助事业,具有良好的法律专业素养。(3)律师需具有2年以上执业经历。(4)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律师执业期间未受过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或党纪处分;未因法律援助事项被受援人或公检法等部门有效投诉。(5)在刑事、民事、行政等相关领域具备基本业务能力和一定的法律事务工作经验,有法律援助案件办案经验或12348热线接线经验的可优先考虑。(6)自愿接受市法律援助中心有关法律援助事项的安排和管理。
3. 工作内容:(1)参与市法律援助中心驻市看守所工作站等法律援助窗口、工作站点的值班。(2)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等非诉讼类法律服务。(3)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工作经验交流、学习、培训活动及其他法律援助相关志愿服务工作。
(二)案件承办律师库
1. 招募人数:100人(具体人数以公布为准)
2. 招募条件:(1)拥护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执业道德。(2)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法律援助事业,具有良好的法律专业素养。(3)律师需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历。(4)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律师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或党纪处分;未因法律援助事项被受援人或公检法等部门有效投诉。(5)在刑事、民事、行政等相关领域具备较好业务能力和较为丰富的法律事务工作经验,有法律援助案件办案经验或12348热线接线经验的可优先考虑。(6)自愿接受市法律援助中心有关法律援助事项的安排和管理。
3. 工作内容:(1)参与市法律援助中心驻市看守所工作站等法律援助窗口、工作站点的值班。(2)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等非诉讼类法律服务。(3)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工作经验交流、学习、培训活动及其他法律援助相关志愿服务工作。(4)提供承办法律援助典型案例。(5)承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一般刑事、民事、行政援助案件,及时主动联系沟通,并接受案件质量监督。
(三)专家律师库
1. 招募人数:20人
2. 招募条件:(1)拥护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执业道德。(2)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法律援助事业,具有良好的法律专业素养。(3)律师需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历且近三年实际承办法律援助案件50件以上。(4)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律师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或党纪处分;未因法律援助事项被受援人或公检法等部门有效投诉。(5)在刑事、民事、行政等相关领域具备突出业务能力和极为丰富的法律事务工作经验,有重大社会影响刑事案件辩护经验或办理的法律援助事项获得相关单位、机构表彰奖励的可优先考虑。(6)自愿接受市法律援助中心有关法律援助事项的安排和管理。
3. 工作内容:(1)参与市法律援助中心驻市看守所工作站等法律援助窗口、工作站点的值班。(2)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等非诉讼类法律服务。(3)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工作经验交流、学习、培训活动及其他法律援助相关志愿服务工作。(4)提供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参与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典型案例评选及法律援助律师工作考核、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工作。(5)承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一般刑事、民事、行政援助案件,以及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复杂疑难的援助案件,及时主动联系沟通,并自觉接受案件质量监督。(6)参与昆明市法律援助工作制度的研究论证并提出意见建议。
特别说明:
1. 申报案件承办律师库须同时申报值班律师库。
2. 申报专家律师库须同时申报案件承办律师库及值班律师库。
三、 招募说明
1. 律师库招募法律援助律师,不与其建立劳动用工关系,申报律师纳入律师库管理后,市法律援助中心将根据工作需要、律师擅长案件类型、年度承办案件质效等情况进行案件指派、律师值班及其他法律援助事项安排。
2. 律师库招募工作原则每两年开展一次。律师库内律师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运行情况,按照入库和出库的条件实时动态调整。
3. 专家律师库律师服务期限为2年,期满后,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决定延长服务期限或重新组织招募。律师库出入库依照《昆明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资源库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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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申报方式
(一)本次招募不接受律师个人申报,由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收集材料后统一申报。
(二)申报入库的律师事务所须提供:
1. 昆明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资源库申报名单(附件1);
2. 律师事务所入库推荐律师信息表(附件2);
3. 律师事务所入库承诺书(附件3);
4. 昆明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资源库申报表(附件4);
5. 法律援助律师入库承诺书(附件5)。
以上材料需现场报送,同时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材料由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律所公章;电子版材料需刻录光盘提交,包含可编辑文档及盖章扫描件。
(三)律师及所在律师事务所在申报时应出具承诺书,保证无任何不实信息和陈述,承诺入库后全面履行职责,接受司法行政部门监管。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19日上午12:00止,先申报先审核,逾期不再接受申报材料。
联系人:王鑫、杨刚,联系电话:0871-63168148。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西楼负一楼(昆明市法律援助中心)。
附件:
昆明市法律援助中心
2026年5月11日
原文标题:昆明市法律援助中心2026年招募120人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1umwiWTfcU1tHXiRyG8Qp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