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医院实际,开展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2026年下半年编外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评价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三、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5.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
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
4.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
6.现役军人;
7.西双版纳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20日-31日(工作日),早上8:00-12:00, 下午 14:30-18:00。
2.报名地点:4号楼3楼人事科
应聘人员准备报名材料、《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及《承诺书》(附件2),交至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人事科办公室(联系电话:0691-2723006)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公众号等平台发布。
(二)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因报名材料提交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报名需提交材料:
1.《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
2.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格证书。内容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留学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获得奖励表彰证明材料、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证书或证件等。
3.承诺书(考生须承诺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附件2)。
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名的视为报名无效。(三)资格审核。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招聘工作小组负责,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人数超过1:2比例的岗位,采取笔试测评,根据测评成绩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是否进入笔试或面试以医院招聘小组通知为准,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引工作全过程,招聘各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开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取考官的平均分计为综合测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给考生。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五)拟聘人员体检。拟聘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出现因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形,按照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1次。
(六)公示。体检合格人员,经医院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院内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聘用。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1.对反映聘用对象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确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事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对象提交的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对有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薪资待遇
按照《西双版纳州民族医药研究所(州傣医医院)合同制职工管理办法》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
七、工作纪律
1.招聘工作实行过程、结果公开,在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公开栏及公众号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2.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所留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同时,报考人员应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自身情况,自觉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考试作弊或不具备应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
八、其他要求编外聘用医师参照同级在职在编人员发放薪资待遇,并享受医院奖励补助政策。符合奖励补助条件的,约定服务期限为8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起止时间以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九、未尽事宜由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招聘工作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室0691-2723977联系电话:人事科0691-2723006
附件:1.《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
2.《承诺书》
附件1: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请扫二维码)

附件2:承诺书(请扫二维码)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l_wC66YTrS6GJw3I9r-3t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