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昆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规定》等有关要求,昆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招聘岗位为协助民警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的警务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2人(男性),详见附件《昆明市公安局经开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热爱公安事业、纪律观念强,具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
2.年龄要求: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1年11月至2008年11月之间出生);
3.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自愿从事勤务辅警工作,服从公安机关工作安排,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和管理,保守工作秘密,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能适应夜间执勤和轮换值班等;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违法调查或正在接受纪委监委调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5.从昆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辅警岗位离职未满2年的;或截止报名结束之日,在昆明市公安机关范围内离职未满90天的;
6.未正式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生;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9.父母、配偶或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子女或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与外国人结婚的,曾有连续6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经历的,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政治审查的,不得报考;
10.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本款所述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以及长期一起生活的其他亲属。
(三)优先招聘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应聘人员: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军人、警务辅助人员和因公牺牲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先进个人;
4.国家和省规定的符合优先招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11月9日起至11月23日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每日报名时段: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报考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接受委托或其他形式的报名。
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准确填写《昆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勤务辅警报名表》并认真核对个人报考信息。
3.报名地点:
昆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一楼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公室。
地址: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洛羊街道辰逸路97号经开公安分局办公大楼(辅警招聘办公室详见现场标识)。
4.报名需提交资料:
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昆明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招聘勤务辅警报名表》1份(见附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页);
(3)毕业证及复印件1份,学位证及复印件1份(学位证仅限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学位证人员提供,毕业证遗失的可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学信网自行打印);
(4)2026年11月1日之后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详细版(各类银行营业点自助机可打印或通过手机银行APP申请下载、打印);
昆明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公开招聘报考诚信承诺书1份(见附件);
在职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失业人员提供最后一家工作单位离职证明、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8)其他能证明符合招聘条件的相关资质证书或优先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将资料复印件(A4纸规格)按以上报名资料目录顺序进行排序,方便快速审核;现场报名时,将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审查,初审合格的收取报名表及复印件;报名者须确认报名成功后(未参加或未通过现场审核者视为报名不成功),方可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等,后续环节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公布计划招聘数削减情况。每人限制报考一个岗位,计划招聘数与报名人数低于1:2比例的,取消或削减计划招聘数。并于2026年11月25日在云南招聘网站上公布。
(四)考试方式及流程
1.体能测试:
根据本人身体状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试,在体能测试过程中因本人原因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体能测试共设3个项目,分别是纵跳摸高、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均采取一票否决制,其中任意一项不达标,就不得参与后续环节的考核。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见附件)。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凭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考试开始15分钟后未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考试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者,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笔试内容:根据工作岗位需要确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法律(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公安基础知识、社会常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技能、保密知识、《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
3.面试:
参加完体能测试和笔试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出现笔试成绩末尾同分的情况,则末位同分人员同步进入面试环节,如面试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人数,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4.综合成绩: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成后的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具体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政审考察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进行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环节。
1.在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聘用符合优先聘用情形的人员。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特殊标准(试行)》,按具体通知要求统一到指定的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个人承担。体检结论一经作出,不再进行复检。
3.政审参照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内容进行。
4.递补。体检与政审过程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情形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六) 公示
体检和政审合格后,人员名单在云南招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以上各项程序的具体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与公安机关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报考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薪酬及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按规定享受“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配发工作制服。试用期间,按照正常薪资的80%发放。
(二)福利待遇
1.统一发放辅警服装;
2.单位提供食堂及集体宿舍,食堂收取一定伙食费;
3.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含养老、生育、工伤、医疗和失业险)及住房公积金;
4.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5.带薪年休假;
6.年度健康体检;
7.依法参加工会。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督察审计部门全程予以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存在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形的,取消录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对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并列入“黑名单”;
(二)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提供材料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违反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以及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考生须诚实守信,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录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四)因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在试用期或岗前培训期间发现有癫痫病、癔病、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的,或存在上述症状的既往史的,以及存在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情况的,或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五)本次招聘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各报考人员请勿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上当受骗;
(六)招聘期间相关事项将通过微信、电话通知应聘者,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昆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18468122360 19525842892
附件:
昆明市公安局经开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