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证就是用一个或一些真实的命题确定另一命题真实性的思维形式。论证一般由论点、论据和论证方法三部分构成。
1.论点
在论证中论点又可以称之为观点、主张或结论。
论点是论证的最终目标,一个论证的论点具有唯一性。对论点的怀疑产生了对理由的需要,若对一个论点没有疑问,就不必形成对其的论证。常见提示词法:“因此……;所以……;由此可见……;我(们)认为……;可以推断……;这样说来……;结论是……;简而言之……;显然……;其结果……;我(们)相信……;很可能……;表明……;由此可得出……;这证明……”等等。
2.论据
论据,是用来证明论点的依据,包括事实论据和理论论据。在确定论据时,往往可以根据句子的逻辑关系来把握。常见提示词:因为……;由于……;依据……;理由是……;举例来说;支持我们观点的是……;这么说的缘由是……;等等。
3.论证方法
根据论证中运用的推理不同,可分为演绎论证(由一般到个别)、归纳论证(由个别到一般)和类比论证(由特殊到特殊)。演绎论证是运用演绎推理的论证,其被证明的论点必然为真。归纳论证和类比论证,是运用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的论证,其中除完全归纳推理论证的论点必然真外,其余论证的论点都或然为真。
根据论证中是否直接证明论题,可分为直接论证和间接论证。直接论证是从论据的真,直接推出论点为真的论证;间接论证是通过否定与论点相矛盾的判断或其他相关的判断,来确立论点为真的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