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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联系“保护个人隐私,就是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写议论文

云南华图教育 | 2023-12-30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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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定资料5”中说:“保护个人隐私,就是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请结合你对这句话的思考,联系实际,自选角度,自拟题目,写一篇议论文。(40分)

  要求:(1)立意明确,观点正确;(2)思路清晰,语言流畅;(3)参考给定资料,但不拘泥于给定资料;(4)1000-1200字。

  【经典范文】

  刷脸时代撑起个人隐私“保护伞”

  互联网时代,“刷脸”等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为个人信息保护带来了新挑战:电信诈骗时有发生、信息泄露防不胜防、网络犯罪屡打不绝......为此,加强监管、完善立法、优化技术,为人脸识别过程中的个人隐私保护撑起“保护伞”已然势在必行。

  完善立法,提高违法成本为隐私保护奠基。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普及,人脸识别技术应用愈发广泛,但随之产生的信息泄露和网络诈骗也让人触目惊心。究其根本,在于我国在人脸识别这一新兴领域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加之生物认证是不可撤销的,一旦其信息泄漏了,就没有什么补救措施。长此以往,不仅会导致个人信息安全无法保障,隐私保护无从谈起,更可能由此引发网络暴力攻击乃至网络诈骗。为此,我国政府积极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在个人信息保护层面加强立法。例如《民法典》将自然人生物识别信息列为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拟对侵害个人信息权益行为,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等处罚。唯有此,方能让人脸识别更加合法化、便民化、安全化,让隐私保护可实现、可保障、可追溯。

  有法可依之外,更重要的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加强监管,将监管常态化。2019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组建方案》。实施科技伦理审查就是为科技创新划定必要的伦理航道和价值底线,明晰科学技术活动中“有所为,有所不为”的伦理边界,防止随意打开“潘多拉魔盒”。此举能形成有效监管,形成一定的威慑效应,进而规范人脸识别技术的运用。当然,只依靠政府的单方面监管是不够的,也需要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广大市民应该主动监管、依法维权,成为人脸识别技术的参与者、监督者和受益者。

  除了立法和监管,当前刷脸技术面临的又一困境是技术。技术不够优化,导致监管执法力度大打折扣,效果欠佳。故而,进行技术防范也尤为重要。

  善用人工智能,优化技术是保护个人隐私的又一重点。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普及,“刷脸”的运用日趋广泛:在机场、高铁站进站核验身份,刷脸;到酒店办理入住,刷脸;在银行远程开户,刷脸;网上支付、通过门禁,刷脸……甚至进动物园都需要刷脸入园,引发人们争议。生物认证有其弱点:一方面,生物认证主要靠图像或者视频来进行特征确认,图像和视频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伪造的;另一方面,生物认证本质上是字符映射,即使系统里不存在这张脸,但是通过黑客攻击的方法,就可以用数字的方式把这些特征输入进去,人脸识别就有可能会通过。因此,就需要进行反人工智能的识别和判别,并建立相应的认证库或第三方认证中心,对生物认证进行核查,以此保护个人隐私。

  “刷脸技术”是一把“双刃剑,用的好,能为人类生活增姿添彩、提供便利,但是用不好,必将成为人们信息安全的巨大隐患。让我们为科技注入人性的力量,用法律为隐私铸上坚硬的外壳,用监管为隐私撑起保护的大伞,切实保障隐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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