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均衡配置全县现有教师资源,根据各学段办学需求,结合各学校教育教学实际,报经县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各乡镇中心学校、初级中学公开定向选调134名教师到相应学校任教,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平等择优原则;
(三)坚持优化结构、严控编制原则;
(四)坚持人岗相适、合理流动原则。
二、选调范围及岗位数
符合公开选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陆良县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教师。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陆良县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县内公开定向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2、3)》
三、选调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规范。2.具有与岗位相匹配及以上级别的教师资格证。
3.近三年任教课时量不低于本校该学科的平均课时量。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资格条件
在县内教育工作岗位服务满3年(截至2023年8月31日及以前参工)。
1.小学岗位:50周岁及以下(截至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现任小学教师;在乡镇工作满3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小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报考岗位须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或最高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上专业一致。
2.初中岗位:50周岁及以下(截至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现任小学教师、定向初中学校教师;在乡镇工作满3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初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报考岗位须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或最高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上专业一致。
3.省级公费师范生岗位:35周岁及以下(截至199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工作满3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
4.报考教师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选调岗位所需其他相关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选调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1.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过非法组织活动的人员;性规定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
4.近三年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有“合格”以下等次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方式
(一)本次定向选调以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不设开考比例(二)根据选调岗位需求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选岗录取。报考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岗选调。等额开考的岗位,笔试成绩最低控制线为考试科目总分的60%,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予选调。定向岗位计划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2、3)。
(三)为均衡各学校教师年龄结构,本次采用分年龄段定向录取。分年龄段报名计划由各学校按定向比例测算确定。
(四)各学校结合报考岗位要求,综合评价教师近三年专业能力、工作业绩等择优推荐人员报考。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下午2:30至5: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25日至7月26日,上午8:30至11:30,
2.报名地点:陆良县教育体育局干部人事科。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报名。
4.报名所需提供材料:《陆良县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县内公开定向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4)、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与毕业证相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选调岗位具体条件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白底证件照电子版(像素为840x1200)和纸质版(大小为2.5x3.5厘米)各一份。
5.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本次选调条件要求的人员,取消本次选调资格,接受相关师德师风及纪检监察处理
(二)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到陆良县教育体育局干部人事
科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工作的命题、制卷、阅卷、成绩统计等工作在陆良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委托第三方负责,实行封闭管理。
2.笔试内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主要考察教育法规政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学科专业知识、教法技能
3.笔试科目设置:考试围绕上述内容范围设置综合卷,卷面分15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4.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5.报名后不能参加考试的,事假需本人所在学校和陆良县教育体育局批准,病假需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并由本人所在学校和陆良县教育体育局批准;报名后无故不参加考试的,视为占用考试资源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任何选调、调配、职称申报、聘任高一级岗位和评先评优;参加考试人员不以积极态度应考的,将由纪检监察:部门核实处理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向报考人员编制所在单位进行公布。
(五)体检
1.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定向或非定向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选调岗位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因笔试成绩并列超出选调计划数的,以就业起始学历层次高者优先;若还相同,以起始学历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优先;若还相同,则以教龄长者优先;若仍然相同,则以年龄长者优先(计算到日)。
3.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而造成的空缺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中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按前面所述优先办法执行)。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按规定向陆良县教育体育局提交《陆良县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县内公开定向选调教师放弃体检申请表》,否则按违反纪律处理。
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
(六)选岗
笔试成绩并列的以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需要选岗的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组织选岗,
(七)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拟调配人员在主管部门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县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并受理群众相关的反映和举报。同时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及
有关部门的监督。
(一)选调工作人员与选调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二)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或不具备报名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任何选调考试、调配、职称申报、聘任高一级岗位、评先评优。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各相关中心学校、初级中学须积极配合完成本次选调工作,不得对报考人员参与选调附加报考限制性规定。
七、本公告由陆良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
咨询电话:陆良县教育体育局干部人事科0874-6879196
监督电话:陆良县教育体育局政策法规科0874-6879178
向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2、3)2.陆良县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县内公开定:向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4)
附件:1.陆良县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县内公开定
陆良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7月17日
附件1、2、3-陆良县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县内公开定向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docx
附件4-陆良县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县内公开定向选调教师报名表.docx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93NIreVxEz4TnCZYSjHR6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