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河口海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配偶、父母、子女为中国国籍,且不存在长期定居在境外的情况。
(三)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身体健康,形象良好,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影响正常工作的疾病。
(五)年龄:18至35周岁,门卫保安岗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六)具有良好的执行能力、沟通能力,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单位安排。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本人有刑事犯罪和其他违法记录的;
2.曾被收容教养或者有“黄、赌、毒”史的;
3.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招考/岗位表/咨询
三、相关待遇
(一)录用人员试用期满签订劳动合同后,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季度考核奖金。
(二)录用人员均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三)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领取相应职称补贴。
四、报名时间、方式、地点、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23日。
(二)报名方式:可电话报名、现场报名、邮箱报名。邮箱地址:1037700120@qq.com。
(三)咨询电话:0873-3428854.红河州河口县滨河路5号河口海关四楼人事政工科。
(四)报名时请附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册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五、有关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若出现未如实提供报名信息、伪造报名信息、信息与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不一致而影响招聘结果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用工形式及工作地点:面试及体检合格者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与红河红浩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河口海关工作。
(三)派遣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发生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的退回情形时,用工单位可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红河红浩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按规定处理。
招聘信息由河口海关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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